安徽合肥集采部分医用耗材
合肥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林
为加强监管部门对医疗系统的统一监督和管理,合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合肥采购处”)主动出击,对医疗系统的政府采购资金和政府采购行为实行进一步的监管。
要求医院凡使用自有账户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合肥大胆尝试,借鉴近几年来兄弟地市医用耗材采购方面的新举措。
合肥市财政局联合市卫生局共同谋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合肥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试行)》,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护理材料和敷料等医用耗材实施集中采购,极大地填补了监管漏洞,大大节约了采购成本,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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