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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单一来源采购理由须网上公示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12-01 14:30: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建新

  记者在安徽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宿州市采购科”)出动出击,推陈出新,多举措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了“阳光采购”的步伐。
  
  据了解,以前宿州市采购科对政府采购预算实行保密制,但推行的效果不是很好,还容易造成供应商投标后因超预算而被废标的情况,同时,相关部门也很难完全做到保密,部分供应商会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采购预算金额,以致于预算泄密后难以追究责任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从2010年开始,宿州市采购科尝试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此举不但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还避免了因超预算而废标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得到了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广泛好评。
  
  同时,宿州市采购科还将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等情况一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开接受社会和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对于关系重大、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宿州市采购科还实行网上征集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度,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多举措共促“阳光采购”、“廉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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