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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扶贫标准现已2500元 拟将再提高

作者:陈清浩 发布于:2011-11-30 13:32:17 来源:南方日报
  昨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透露,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一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更多低收入人口将纳入扶贫范围。

  对此,省扶贫办昨日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我省2009年开展“双到”扶贫时确认的扶贫标准便达2500元,中央的新扶贫标准对广东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这一扶贫新标准传递了扶贫开发力度将不断加大、扶贫标准将不断提高的思路,这一思想将在广东得到贯彻落实。

  2009年6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强扶贫工作的力度,实行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规定凡在2009年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未达到2500元的,经所在村内公示以后,全部确定为扶贫对象,并提出用三年的时间使80%以上被帮扶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

  “经过两年多的‘双到’帮扶,我省核定的157万贫困人口已有近六成达到脱贫标准。”省扶贫办介绍,到2012年,广东绝大部分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将超过2500元。从2013年开始,广东将实施新的扶贫标准。“目前,新的标准还在讨论之中,但可以肯定的是会比2009年2500元的标准有较大的提高。”

  省扶贫办表示,广东的扶贫开发工作将坚持相对贫困的标准。“在以前经济十分落后的时候,扶贫工作主要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现在广东的温饱问题已经根本解决,扶贫开发主要集中在相对贫困的问题上。”扶贫济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广东必须长期作战。

  除了不断提高扶贫标准之外,广东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还有不少“大动作”。据了解,酝酿已久的《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将在近期公布,这一条例旨在从立法上保证扶贫工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建立扶贫开发的长效机制。有关专家表示,该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后,关注贫困、扶贫济困有望成为广东的新风尚。

  与此同时,我省近期还将出台《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为今后10年全省的扶贫开发工作谋篇布局。我省今后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将力度更大、前瞻性更强、政策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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