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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严把五关打造阳光采购

作者:陈金凤 发布于:2011-11-28 14:05: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云南省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红河采购中心”)严把“五关”,打造阳光采购平台,确保了项目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1~9月份,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234.68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4050.90万元,节约资金183.78 万元,节支率为4.34%。
  
  严把项目申报审批关。红河采购中心始终坚持所有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通过红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批后才进行采购。从2011年 4月1日起,红河州本级首次正式上线运行了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实现了政府采购从项目申报、资金审核、采购方式的审批、委托红河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到实施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发放、合同验收管理等采购程序均在该平台上进行。
  
  该平台的应用标志着州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完全进入了无纸化电子办公时代,显示出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和采购效率的提高,及全过程无盲点监控等突出效果。
  
  严把采购文件编制关。红河采购中心规范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标准格式,对编制内容作出了统一规范要求,还进一步规范了采购文件的编制审核程序。即采购人按法律法规要求委托代理,红河采购中心按规范格式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科学选定并细化评标标准和办法。
  
  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完成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审核后,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做到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和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
  
  严把采购评标监督关。红河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均在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和采购单位相关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公证人员对开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并从2011年1月开始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还创新制作《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信息公示栏》公示在红河采购中心办公室门口,以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真正使政府采购实现了“阳光化”
  
  严把项目档案归档关。红河采购中心根据不同采购方式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有差异的实际,2011年年初首次制定了《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共有八条,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邀请招标等五种主要采购方式的归档材料分别按资料内容、件号顺序制定出了规范操作目录。
  
  严把公平竞争关。红河采购中心始终坚持提供公平竞争平台,力求取得政府采购的社会效果和廉政效果,初步开展了“二库”建设,即“诚信供应商库”、“通用设备商品信息库”的建设。通过建立“二库”台账,时时进行信息更新,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实现了管理信息化、查询便捷化。到目前为止,在红河采购中心报备的合格供应商已有21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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