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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工服务将纳入政采

作者:南报 发布于:2011-11-23 10:52: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后,深圳市社工面临的“待遇”之惑有望得到解决,该市将继续加大对社工购买服务经费的投入力度,争取今年社工服务岗位购买标准提升至7.5万元/人·年,到2012年力争将岗位购买标准提高到8万元/人·年。
  
  与此同时,深圳市还将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体系,将社工岗位纳入财政预算,以维护深圳社工人才队伍稳定与发展。
  
  深圳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称,自2010年开始,深圳的社工薪酬参考标准从3720元/人·月提高至4020元/人·月,各社工机构也将相应提高购买社保的基数,总体上能达到“1+7”文件(即2007年10月2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及相关的7个文件)的要求。该负责人还表示,深圳已将社会工作纳入了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为社工机构申请到立户权,以进一步为社工人才提供福利。
  
  通过近4年的发展,深圳市已经基本建立起了包括见习督导、督导助理、一线社工的多层次社工激励、晋升体系,为社工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
  
  数据显示,目前深圳有见习督导16人,初级督导17名,督导助理约200人,其中7个设置半年以上的一线岗位就能产生1名督导助理。
  
  在社工待遇方面,据了解,通过公开选拔的见习督导和督导助理,督导助理每月可获700元的补贴,见习督导每月工资为5500元/人,初级督导5900元/人。同时,深圳市还聘请了香港的资深社工督导对他们进行集中传、帮、教,每年还会安排他们到香港进行3~10天的实地学习、培训等,以帮助这些社工提高工作能力,进而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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