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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年度政府采购监管考核

作者:见习记者 鲁 欣 发布于:2011-11-21 10:58: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河南启动年度监管考核 电子化是重点

图为河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培训班现场。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对2011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决定对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2011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以查找问题,提高监管水平。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王书洲介绍说,河南省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始于2004年,至今已开展7年。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制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据了解,此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为本年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具体包括政府采购规模、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信息统计、宣传培训调研和其他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6大项共计15小项。
  
  电子化是考核重点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对考核的具体内容量化并确定各项分值计算说明的“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表”了解到,电子化政府采购推广应用一项为20分,占总体考核评价分值的1/5,包括举办电子化政府采购培训活动、管理模块推广应用、招投标模块试用等,均被列入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考核内容。
  
  王书洲表示,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力度,是河南省2011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悉,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推广工作包括:深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计划管理、专家管理、代理机构管理和合同备案管理;在省市两级开始推广实施供应商管理、商品信息管理、信息统计分析、监督考核体系和诚信体系管理等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
  
  “另外,河南各级政府采购部门也在不断完善电子化招投标、辅助评标、网上竞价、协议供货网上交易等系统功能,扩大试用范围,逐步推广应用,以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为基础,推动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学化。”王书洲告诉记者。
  
  相互评议 相互学习
  
  王书洲介绍说,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评:一是自评和复核。自评由各地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表”进行,并向河南省财政厅提交考评资料;复核由有河南省财政厅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厅领导参加的考评小组负责,在自评的基础上,根据2011年河南省财政厅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及各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二是各地相互评议。市、县两级分别采取推荐计票的方式,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推荐优秀单位。
  
  “我们一般是把各地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然后统一发出去,让各地相互之间评议。这样做可以促使各单位相互学习,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对每年的考核工作非常重视。” 王书洲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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