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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立政府采购演出机制

作者:戎素梅 发布于:2011-11-18 11:16:5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政府采购演出机制,由政府出资补助基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鼓励其扩大面向群众的公益性演出,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据悉,未来5年内,自治区政府将为此投入1亿多元。
  
  据统计,目前新疆共有95个地、县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其中地级19个、县级76个,从业人员4361人。在为丰富人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这些表演团体也面临着经费紧张的困境。对此,自治区党委决定建立政府采购演出机制,扶助基层专业表演团体、保障人民幸福生活,具体方式是对承担公益性演出任务的表演团体给予补助。
  
  补助的原则为:各地区、县在维持当地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已有的演出场次不减、经费保障渠道不变、演出经费不减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演出,对超过规定演出场次的表演团体给予补助。补助办法自实行起执行5年,期间增人不增资、补助标准不变。
  
  补助的标准为:40人以下的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团每年20万元;40人以上的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团每年25万元;地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年每团25万元。此外,自治区文化厅直属艺术表演团体也将实行政府实价购买演出机制,根据艺术类别和演出规模支付演出补助。据介绍,补助经费将主要用于演出所产生的节目制作、午餐、演出服装的制作、演出设备的租用和维护,以及下乡演出所产生的车辆燃油费等。
  
  自治区文化厅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公益性演出的场次制定考核办法,并以此为依据,为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发放补助。对于完成规定演出场次的表演团体,全额发放补助;对于未完成规定场次的表演团体,酌情扣减补助,并将扣减下来的资金奖励给公益性演出场次高、演出工作突出的表演团体。据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因此项政策执行时间不长,目前暂无基层艺术团体获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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