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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把预算执行管理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作者:财文 发布于:2011-11-18 10:52: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财政部网站介绍,今年以来,各地财政部门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其中,山东省要求每月通报省直各部门预算实际支出进度,并按快慢进行排序。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采取当面约谈、书面告知等方式,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同时,该省还密切关注各部门的预算执行质量,要求各部门按月分析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剖析影响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主要原因并研究对策。此外,将2012年预算编制与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挂钩,把执行进度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执行进度慢、结余结转规模大的项目,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数额。
  
  宁夏回族自治区结合今年“项目支出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从预算编制方面入手,加大对项目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力度,编仔细、编准确、编到位。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宁财(预)发〔2011〕480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市(县)财政支出的激励约束,并把市(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作为分配专项资金的因素之一,对于支出进度偏慢的市(县),要相应减少专项资金的分配额度。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快支出进度。当前宁夏政府采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率较低,应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没有纳入,所以执行中需要一边安排资金一边执行采购,拖延时间和进度;二是确定要进行政府采购后,迟迟不进入采购程序;三是采购完成后迟迟不拨款。宁夏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对这种现状予以重视,市(县)财政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责,做到该政府采购的要政府采购,进入采购程序的要限时采购,采购完毕的要限时办结,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广东省设定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时间表”。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建立预算支出进度责任制、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监督约束机制等四项硬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通知》还给出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时间表”,要求各省直部门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并提出支付申请,除中央补助资金和执行中难以预计的增支事项外,应尽早将资金分配计划报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要加快内部审核进度并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原则上除中央补助资金和执行中难以预计的增支事项以及需按进度拨付的基建项目外,其他所有资金都应快速拨付;要对历年发生的预拨经费进行清理,对能在当年转账列支的项目必须在9月30日前办理转账手续。各地也要参照省级的做法,制定本地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计划并抓好落实。
  
  有关专家表示,预算执行管理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关系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希望各地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强化预算执行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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