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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卫生局副局长涉嫌干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

作者:黄湘宁 韩振 发布于:2011-11-17 11:06:55 来源:人民网
 

 

  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结果。然而日前有网帖爆料称,江苏省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夏国强,在今年一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中,进入处于保密状态下的评标现场,并对评标工作进行干涉。夏国强承认曾进入投标现场,但否认干预招投标。有律师认为,夏国强此举可能涉嫌违法违纪。
  
   网帖称卫生局长帮公司中标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在今年7月21日“常州市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二期软件系统”第一标段招标中,江苏省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夏国强亲自坐镇招标现场,在评标开始后不久,夏国强即告知评委:某公司是几家参与公司中实力最强的公司,要评委优先照顾。几位评委当即质疑,并不予理睬,随即,夏国强在该公司因标书中出现严重错误被废标后,挺身而出,代表甲方坚持要求本次招标作废,改日再招,最终在其强力的干预及坚持下,评标委员会宣布此次招标作废。
  
   9月28日举行的第二次招标中,夏国强多次发信息给卫生局在招标现场的代表要求其尽一切手段确保上述公司中标,并在评标即将结束,定最终中标方时,夏国强又亲自赶到招标现场表态,最终使得该公司顺利中标。
  
   当事局长否认干涉评委
  
  事实真如网帖所称吗? 本网记者在常州市卫生局见到了夏国强。
  
  夏国强告诉记者,9月28日,他曾先后两次去过招标现场,一次是上午经济标出来以后,一次是下午三点钟左右;而7月21日,夏国强说自己当天始终在现场。对到场的理由,夏国强解释说,自己作为采购方代表出现在招标现场非常正常,因为自己要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但夏没有提到自己曾出现在评标现场。他反复强调:“就是在现场看一看情况,也没跟评委做任何接触。”
  
  记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欲调看两次招标过程录像,但被采购中心一位工作人员拒绝,她表示,“常州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二期基础平台及应用系统项目”属于敏感性较高的采购项目, 7月、9月二次招标过程,中心均进行了全程录像并保存。“这些资料只供监察部门或者是纪委来调查时使用。”
  
   评委证实卫生局长干涉评标
  
   10月24日上午,记者在常州市财政局,见到了9月28日参与“常州市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二期软件系统”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的七位评委之一吴建。
  
  吴建向记者证实,此次常州市采购中心聘请的七名评标评委中,采购方常州市卫生局吴亚平是评委,而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夏国强不在评委之列,但夏国强当天确实出现在评标现场,“供应商在的时候,他也在。”吴建说。
  
  吴的说法,也得到了另一位目击者印证,“夏局长是在评委对各家投标单位进行打分时,进入评标房间的,后来他是和评委一起走出的那个房间,然后就宣布中标单位了。”
  
  参与7月21日第一标段第一次招标的多位评委在日前接受记者采访均称,21日,夏国强不仅在评标现场,而且在评委评标过程中,评委发现上述中标公司标书不符合条件、属于废标的情况下,夏曾进出过评标现场,并在评标现场对评委公开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干涉评委评标。“专家开始评标到评标结束,他一直都在,并表明了自己一些态度,而且评标当中有进出,有说话。”一位评委回忆说。
  
   律师称卫生局长或涉嫌违法违纪
  
  曾为某市招投标办负责人的尹先生称,项目进行招投标时,采购方代表可以到招标现场进行监督,但到评标时候,如果不是评委,即便是采购方代表,也不得进评标现场,如果进入了,属于严重不合适行为。
  
  另一位经常参加全国各地投标的夏先生说,项目进行招投标时,会有一些采购方的分管领导来现场看看,但现在廉政抓的紧,许多领导为了避嫌,就是在招标刚开始时来转一下就走,一般不会等到评委开始评标的时候走。“如果始终在招标现场不走,或者评委正在评标,他却要进出评标房间,这样的领导,在我们投标者眼里,就属于对这个项目热心过度的那种”。
  
  据悉,今年3月25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会议,这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发言中强调指出:政府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负责人不许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投标活动。这要成为一条“高压线”,谁碰就依法处理谁。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朱鹿杰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38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如果证据属实,夏国强则违反了招投标法,党政干部内部也会有相应处理,涉嫌犯罪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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