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专供采购需约束权力
政府采购中为什么屡屡发生“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现象?近来的几起事件正不断给出答案。面对供货商实名举报,有政府部门称“买贵”是为了花完预算。记者调查发现,高价采购还有市场背景,即政府采购的产品本来定价就高。配置、功能相同或类似的电脑等电子产品,一旦被供货商贴上“专供政府采购”的标签,立马身价大涨。
不管是“买高不买低”,还是“买的就是贵的”,一些政府部门在采购中成了冤大头,颇有“周瑜打黄盖”的意味。有“专供”必有“专求”,这固然不能排除一些供货商设置价格陷阱牟取暴利的可能,但根源还在于政府采购本身出了问题。
试想,公职人员自己买电脑这样的电子产品,多半会问问行情、看看价格,尽量买到既实惠又好用的产品,毕竟花的是自家的钱。而在政府采购中却出现了挥金如土的败家子,这不仅因为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更因为对花钱者缺乏有效的监管。
打着“专供”幌子就能卖高价,或因为招投标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加上“懒政”思维下的怕麻烦、图省事,给了高价产品进入甚至独霸采购目录的机会;或因为供货方式不合理,有专家指出,目前普遍存在的协议供货容易出现竞争性不足,难以形成合理价格和集中监管;或因为存在幕后利益交换,“专供”高价产品使公共利益受损,却很可能通过暗箱操作、回扣贿赂等方式在一些商家和采购人员之间进行非法利益分成,把靡费的公帑偷偷塞进私人腰包。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况,关键不在于采购制度不完善,而在于目前的监管机制难以真正发力。事实上,在采购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不仅在预算编制、产品中标、价格监控等环节自主权过大,还因为采购信息不透明、监督机构不作为、问责制度缺失等原因,给了采购者“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随意性和自由度,使充分竞争、价格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在执行时失灵,从而为各种不当利益的侵袭打开了缝隙,这才是政府采购乱象层出不穷的根源所在。
因此,治理“专供采购”,需要改革监管模式,堵住监管漏洞,对政府部门的采购权力形成有效规范和制约。比如,在各采购环节设置问责条款,在监督力量上引进社会监督,在价格博弈上依靠市场竞争,在信息公开上推行阳光采购。当纳税人的钱受到制度与法治力量的切实看护,每一分花出去的钱才会真正有道理、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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