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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政加大投入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于:2011-11-17 09:04:25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十一五”期间江苏省财政文化体育传媒支出323亿元,年均增长25.1%,高于同期一般预算支出年均21.3%的增幅;文化体育传媒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99%,高于“十五”期间1.68%的比例。实现了“十一五”期间财政文化投入“两个高于”的目标要求(增幅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占比高于“十五”)。
  
  一、努力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1、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几年来,省财政累计安排41亿元,并制定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建设了江苏广电城、南京图书馆新馆、江苏美术馆新馆、南京奥体中心、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省科技文化活动中心等一批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同时,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了市有三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县有两馆(文化馆、图书馆),乡有一站(综合文化站),村有一室(文化室),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2、支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一是推进文化“三送工程”。2006-201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41亿元,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送电影76.1万场、送戏1.7万场、送科普书籍314.4万册、送《农村致富》杂志113万册。二是设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2009-2010两年共安排财政资金1.08亿元,支持引导市、县加大农村文化投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三是帮助基层改善演出条件。5年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500万元,通过购买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和流动文化船等免费赠送给市、县文艺剧团、文化馆、图书馆等,促进公益性演出近万场。四是加大政府购买演出力度。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省演艺集团1500场惠民演出。五是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六是推进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省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实施。2010年底全省城乡有线电视总户数超过1800万户,居全国第一。
  
  3、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对全省174家重点博物馆、纪念馆实行免费开放,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累计安排3.71亿元,保障全省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运转,截至2010年底,江苏省免费开放场所数已达237家,数量居全国第一。
  
  4、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累计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约5.18亿元,苏州古典园林、南京明孝陵等2处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同时,省财政还累计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3033万元,在全国率先建立地方非遗保护机制,首创代表性传承人命名和资助制度。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位列全国第一,102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位列全国第一。
  
  5、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建设14个省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成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大品牌。同时大力推进社区校外辅导站、乡村少年宫、民村村史馆、社区教育基地的建设,省级已累计扶持乡村少年宫、民村村史馆等26个;支持开展七彩夏日、缤纷冬日活动。
  
  二、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单位活力
  
  1、支持转企改制。把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大力培育自主经营的文化市场主体,对转企改制企业,省财政保持拨款不减少,并力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投入。省财政先后通过多种方式,支持组建了广电、出版、报业、演艺、文化产业、广电网络和中江网7个省级文化企业集团。市、县财政也积极相应,支持各地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目前,全省已有120家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2、支持文化精品创作和生产。“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资助创作生产42台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其中2台入选国家级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3台入选国家级舞台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累计安排3000万元实施“美在新江苏”文艺精品创作和人才培养工程。引导支持生产电视剧50部、1200多集,电影7部。每年新创剧本100多部,每年有30台剧目搬上舞台。歌舞音乐剧《茉莉花》、昆剧《1699桃花扇》、现代京剧《飘逸的红纱巾》、电影《南京南京》等一批作品受到了观众好评。
  
  3、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省级文化产业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省财政予以积极推进,通过出让国有股份等形式鼓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广电集团、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引进社会投资;全省各级财政在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促进文化市场主体和投入主体多元化。全省现有民营影视制作机构155家,民营文艺院团数量超过450家,民营博物馆近60家,初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三、优化财政扶持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1、支持文化企业资源整合。一是通过税收等政策优惠,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壮大。2006-2009年,省财政累计返还省广电集团营业税1.3亿元。省财政安排资金4亿元,通过江苏省广电总台入股江苏省广电网络公司,整合了江苏省有线电视网络资源,注册资本达到68亿元,成为目前全国有线电视用户最多的广电网络运营商。二是采用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重点文化企业扩大规模。2008、2009、2010三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44亿元,支持新华报业集团河西新闻中心建设。2006-201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96亿元,支持江苏省国际图书中心、新华书店发行网点、新港物流中心的建设和重点图书的出版发行;支持江苏省新华发行集团跨省整合资源;支持凤凰集团改制上市,支持凤凰置业公司借壳上市。2010年,凤凰集团实现销售142亿元,成为国内同行业中规模最大、资本最多的出版集团。三是利用财政与企业共同投入等方式,推动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2009年,省财政联合省委宣传部出资6000万元并带动江苏省级文化企业共同出资,支持中江网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江苏省省级第七大文化企业。
  
  2、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为推动江苏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确保实现文化产业增长速度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幅目标,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全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省财政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资金规模从2007年的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亿元。专项引导资金成立以来,不断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资金使用集中度不断提升;资源整合力度不断提升;杠杆和激励作用不断提升。4年累计安排财政资金5.2亿元,共立项支持文化产业项目352个。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励等方式扶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重点文化产业,重点支持了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网络、动漫、文化创意等方面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带动一批社会资金进入文化领域,有效提升文化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3、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省财政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创投基金,并引导银行贷款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方式,搭建了综合集成的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2009年省财政出资10亿元,联合省级文化企业设立了初始规模为20亿元的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该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演艺、媒体、动漫游戏、文化发展、网络信息传媒等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领域。目前,已完成了对南京时代传媒、江苏省广电网络2个拟投资项目的审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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