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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标确定政府债券承销商

作者:粤财 发布于:2011-11-14 09:00: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1月6日~7日, 2011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及主承销商公开招标会在广州市举行。根据“机构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资金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原则,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家”的要求,通过公开开标、评标等程序,在报名投标的24家2009~2011年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择优选取20家金融机构组建2011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并通过公开招标,在承销团成员中择优选取2家金融机构作为主承销商。
  
  为了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关部门成立了由15名评委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委包括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金融经济领域专家以及从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证监局等部门选派。15名评委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以各金融机构的最终得分排名确定最终的中标机构。
  
  评标过程中,南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和广东省审计厅、广东省监察厅派驻省财政厅监察室监督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评标过程对有关机构和各大媒体开放。
  
  根据招标评审结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中标成为2011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金融机构中标成为2011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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