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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构筑政采资金监管“防火墙”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11-11 11:39: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百色 从预算到支付 构筑资金监管“防火墙”
  
员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遵循“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规模日益扩大。2009年~2010年两年,百色全市实际采购规模共计48亿元,相比2001年~2008年8年累计的采购规模28亿元,增加了20亿元。
  
  据百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百色市采购办”)主任罗玉英介绍,建立以公共财政理论为指导、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资金控制为核心、以预算管理和全程监督为手段的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统一集中支付管理体系,构筑政府采购资金监管“防火墙”,是百色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具体运作模式上,百色市采取的是‘建立一个专户,做好3个编制,加强3个控制,确保3个规范’实现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使政府采购资金从进口到出口全程都处于财政部门的监管之下,从机制和源头上确保政府采购资金规范管理和运行。”罗玉英说道。
  
  开通资金专户 做好“3个编制”
  
  据了解, 2008年,百色市开始实行市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和使用。财政部门在国库或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各预算单位所有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均须通过该专户集中办理,直接拨付给供应商。
  
  同时,百色市还要求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进行“3个编制”。首先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制,意即百色市采购办在当年年底确定下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时,须报百色市人民政府审定并下达执行。其次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确定预算单位全年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关键,是合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保障财政支出规范与高效的关键,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部门依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预算的布置,随同部门预算编制并报送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监管部门则按照同级预算编制的布置和安排,对预算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汇总,报政府批复后下达。另外就是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相关部门根据批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申报审批,监管部门则针对不同的采购计划拟定不同的采购方式,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实施,从源头上加大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管力度。
  
  加强“3个控制”
  
  在对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加强管理之后,百色市还加强了对政府采购预算变更、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控制和管理。
  
  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百色市采购办强化预算控制,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按市、县(区)政府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或追加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追加预算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采购项目完成后,监管部门根据采购单位出具的“政府采购资金申请表”,连同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等有关资料,经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股)室分管领导审核后,从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以加强对采购资金的使用管理。
  
  罗玉英补充说:“百色市采购办还会加强对采购资金结算的控制。对于节约的政府采购资金,财政部门将按资金来源收回国库。对于采购单位应实行集中采购却实行自行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可以拒付该项目资金。”
  
  确保“3个规范”
  
  通过做好“3个编制”、加强“3个控制”,百色市实现了预算编制规范、采购项目审批规范、管理程序规范等“3个规范”。
  
  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百色市采购办要求预算单位单独填写政府采购明细预算,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增强对预算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的约束力,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打基础。对各预算单位提交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财政相关部门会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提出审核意见,由财政部门有关领导审定,从而规范采购项目审批,避免出现超支付能力的采购项目。
  
  百色市采购办针对预算、采购、付款、结算等各个环节,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了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制,规范了管理程序,实行了阳光操作,有效防范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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