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岑溪提高政府采购行业自律意识
岑溪 面向领导抓宣传 重点监督促规范
一直以来,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采购活动“阳光化”,不断将政府采购做强做大,就是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也不例外。
据了解,岑溪市始终致力于强化政府采购宣传、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加大政府采购流程监管力度、促进“阳光”采购,配套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采购以及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执法水平与层次等工作。
自2006年至今,岑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累计实施政府采购项目2182个,采购规模为12.1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8750万元,综合节支率为7.22%。2010年,岑溪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7亿元,达7.8亿元,通过加快52个投资2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有效促进了该市经济发展。
普及宣传 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岑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岑溪市采购办”)很清楚,该市政府采购活动中还存在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法律责任不够明确、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岑溪市采购办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学习《政府采购法》,提高政府采购相关各方的认识,普及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强化工作人员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岑溪市还特别注意面向领导抓宣传,让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的政府采购观,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预防职务犯罪。另外就是面向采购实体单位、供应商、社会团体等抓宣传,定期召开政府采购座谈会,对政府采购有关人员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运作程序等知识,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多举措共促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自律意识的提高。
重点监督 规范公开招标采购
据了解,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岑溪市采购办按照招投标工作流程,着重加强了对六个方面的监督: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必须提前交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备案;强化开标评标现场监督,从开标、评标到定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要求招标人及时备案评标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严把招投标许可关,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招标公告必须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规范评标专家抽取,所有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据岑溪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该市在某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接的某中学多媒体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中发现问题后,立即要求其进行整改,并通报批评,对该市以后的招投标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建章立制 严格依法采购
在工作中,岑溪市采购办按照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运转高效、规范操作的原则设置岗位,制定细致的工作规程,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采购风险,防止政府采购业务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实现采购信息公开化,增强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此外,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岑溪市出台了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加强了对招标文件条款设置、评分规则、标的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将政府采购风险防控前移,从而化解供货商纠纷,减少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的产生。
“岑溪市采购办还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评标专家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加大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力度。”该负责人补充说,岑溪市通过加强政府采购财务监督,实行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采取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发布采购信息等形式,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坚决查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以维护政府采购的“阳光”形象,确保采购活动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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