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下拨1000万元用于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作者:杨英春 实习生 王辰 发布于:2011-11-04 16:49:25 来源:新疆日报
2日晚,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紧急下拨1000万元救灾资金用于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伊宁、巩留两县交界处发生6.0级地震后,截至2日23时,已造成143845人受灾,倒塌房屋2453间,损坏房屋63558间。其中,严重损坏房屋25111间,灾害还造成218国道两处山体滑坡,道路一度中断,部分学校校舍墙体出现裂缝,造成学生停课,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35750.6万元。
地震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11月2日10时自治区党委召开紧急会议,听取了民政厅、地震局、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单位就此次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汇报,会上张春贤书记作了重要批示。
据了解,自治区民政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及各县调拨的救灾物资已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当地民政部门对危房继续进行排查,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了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所有受灾群众有临时住所,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确保了灾区社会和受灾群众情绪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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