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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规定女性可选延期退休

作者:程伟 金璐 发布于:2011-10-31 09:00:20 来源:羊城晚报
  10月26日,《深圳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被提交正在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这是我国首次以性别平等为主题立法。《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出实施弹性退休制度,男女可同龄退休;而单位招聘时如果注明性别要求,则有可能面临5000到30000元的罚款。

  实行双亲育婴假制度

  《深圳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采用特区立法形式,对性别歧视定义及公共政策性别影响分析、性别预算、弹性退休、双亲育婴假等制度均作了具体规定。

  “反对性别歧视”是促进性别平等的法理基础,针对性别的立法,我国曾出台《妇女权益保护法》,国内很多地方也出台过配套的法规。深圳此次立法提出性别平等,不仅是保护女性权益,男性权益也将受到保护。比如,将每年10月28日定为男性关爱日。实行双亲育婴假制度,男性在其生育或抚养的子女三周岁内,每年享有5天育婴假等。

  女性可自行决定延期退休

  《条例(草案)》中引人注目的还有“弹性退休制度”。现行退休制度要求女性较男性提前五年退休,早前该政策制定的初衷是对妇女的特殊照顾和保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制度已使妇女处于明显不利地位。为此,深圳率先将男女同龄退休写入条例。其中提到,“女性劳动者达到现行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本人愿意继续工作的,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延长退休年龄,直至与男性劳动者同龄退休。”

  对此,不少女性的反应都是“挺好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小南拍手叫好:“事业型女性,可以继续发挥光热;想回归家庭生活的女性,也可自由选择。”

  但有专家也表示,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并不是所有的女性同胞意愿都能够得到尊重。

  违者最高罚雇主三万

  《条例(草案)》中提出,在招聘广告上,除国家职业规范明确规定有性别要求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及录用过程中均不得设置性别要求,不得以性别、婚姻、生育为由拒绝招录某一性别或者提高某一性别的招录标准。如有违反,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为了促进性别比例结构平衡,《条例(草案)》又提出,在招聘、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对某一性别采取优先、优惠措施。记者了解到,此举主要是针对目前护士、幼师、警察等行业存在职业隔离的现象而规定的。美国、德国及北欧国家都是用过类似的措施解决职业隔离和性别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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