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干部晋升将评议依法行政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规划》中有诸多创新内容,其中提高领导干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研究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在领导干部任职考察中增加依法行政情况的评议内容可谓是亮点,也正是通过此番努力,旨在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
总目标
法治环境成全国最好之一
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是《规划》提出的总目标。公务员队伍建设是这一目标实现的关键。针对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法治意识淡薄、以权代法、惯用行政措施忽视法律手段等问题,《规划》提出要“提升一项关键能力”,即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研究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
■专家解读
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事务
“这是管理思维根本性的转变。”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心宇说,“现代化的领导要善于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经济事务是由具体个案组成,如果用政治手段、领导权力来解决问题,就可能造成不公平的现象,而且会酿成一些矛盾纠纷,会导致把本来属于法律问题的事务上升为政治事务,把社会矛盾集中为政治矛盾和冲突;如果领导干部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些经济事务,可以把一些重大问题分解为一个个具体个案,把社会事务化解为一个个具体纠纷,这样就能把政治问题分解为法律问题来处理,这也是现代领导人思维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规范
干部任职将考察依法行政
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规划》突出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观念和能力。要求在领导干部任职考察中增加依法行政情况的评议内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实行全市统一招录平台;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章,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决策后评估,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必要程序;制定行政收费管理的政府规章,规范征收项目和程序、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健全收费清理机制。更加重视社会监督,建立通过媒体回应社情民意的机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专家解读
改变重领导批示、轻“白头文件”情况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青认为,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公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必须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授权范围来行使。“领导干部任职考察中增加依法行政情况的评议内容”这一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观念转变。“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唯上、唯红头文件,甚至相信领导批示的‘黑头文件’,而轻‘白头文件’(法律公布都是白皮书),这样的情况需要改变。强调依法行政,是要领导‘唯法’,公务活动中所有的言和行都要在法律的轨道中执行,这样才能体现领导干部取信于民,使其行为由于按照法律规定办,才有权威和公信力。”
[关键词]创新
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社区到区、市都是一个审批平台,这是强调通过电子政务便民。”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也是《规划》中新增的内容。
《规划》还要求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依托居委会、村委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建立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在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社会保障、企业改制等易引发行政争议的领域,建立行政争议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处于萌芽状态的社会矛盾纠纷。在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新的制度来规范和引导的情况下,要积极推动新制度的出台;在现有制度规范与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不相适应的情况下,要通过评估和清理机制,对滞后的制度规范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关键词]效能
解决部门执法推诿扯皮
政府在追求行为规范的同时,注重行政效能。《规划》提出,建立健全促进及时执法和有效执法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解决执法不作为和迟作为的问题。按照“职能最相近、处置最有利”的原则,建立健全指定管辖和协议管辖机制,解决部门或者地区执法推诿扯皮的问题。
[关键词]参与
政府立法议题公开征集
要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并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对意见采纳情况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在坚持政府规章草案公告制度和听证制度的同时,探索建立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议题制度,使政府立法项目更加契合社会需求。
此外,要进一步扩大听取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意见的范围,使不同利益群体获得平等的表达诉求的机会。建立民意测评机制,定期开展行风政风测评,在政府绩效评估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