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二五将新建126.3万套保障房
〉〉〉城镇化率
“十一五”提高7%
“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水平大幅提升。据张勇介绍,过去五年我省城镇化率由37.1%提高到了44.06%,在全国位列第19位。在中部地区,我省城镇化率列第三位。我省城镇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省县城以上城市92个,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有1个,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增加到2个。
〉〉〉人居环境
有了极大的改善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张勇说,“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超过2600亿元,全省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0座,是全国第5个实现县城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的省份。全省设区市人均道路面积和燃气普及率均列全国12位,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7.4%,列全国16位。
我省城镇人居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有了极大的改善,全省森林覆盖率由60.05%提高到63.1%,居全国前列;主要河流断面一到二类的水质达到了80.3%,11个设区市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均列全国第1位。
我省城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城市经济占全省GDP比重为87.23%。
〉〉〉保障房
建设获国务院肯定
“十一五”期间,我省共投入资金608.8亿元,累计解决64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惠及人口近200万。今年是我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建设总量最大、类别最多、任务最重的一年。张勇介绍说:“全省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物建设任务为32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12.56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9.44万套。”
我省还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今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质量分户验收、设置永久性标牌、设置远程视频监控等“三个百分之百”。张勇告诉记者,10月11日,国务院在长沙召开六省(自治区、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座谈会,我省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十二五”建126.3万套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新建126.3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张勇告诉记者,为保障建设用地,我省将优先安排足够的存量建设用地或政府收储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继续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单列,以划拨的方式供应,并做到优先供应,应保尽保。
我省将继续争取中央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落实省财政配套资金、奖励资金,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国债转借资金、全省发行地方债券也将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我省将坚持实施“三级审核、三榜公示”资格准入制度,即保障性住房的对象资格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初审并一榜公示,区级政府复核后二榜公示,设区市政府委托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三榜公示。保障性住房分配坚持“统一摇号、公开销售(配租)、电视直播、全程公证”等办法,确保保障性住房售租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我省还将完善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发现和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和违反规定改变住房性质,出租、转让住房的住户,以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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