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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启动市县乡三级联动管理

作者:马海瑞 发布于:2011-10-31 09:00: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张家口 市县乡三级联动管理 规范基层采购行为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档案展评会议现场。

  政府采购规模从2006年的6.88 亿元增长至2010年的32.25亿元,“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张家口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83.4亿元,节约资金8.98亿元,年均节支率达10.76%。其中,2010年全市采购规模较上年增长了52%。张家口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能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与该市财政局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制度体系、监管体制和绩效评价机制“三位一体”建设密不可分。
  
  据张家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陈广维介绍,该市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在河北省第一个建立了彻底的管采分离模式,全市20个县(区)也全部实现了管采分离,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推进体系建设 夯实采购基础
  
  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是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的前提与保证。为此,张家口市财政局始终把政府采购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据了解,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张家口市已经制定了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37个,涵盖规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监管部门等政府采购相关各方行为的各个方面,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框架、以财政部和省级规章为支撑、以市级配套办法规定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硬化约束、完善细节、规范运行,张家口坚持不懈地抓基础、抓规范,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近年来,张家口市财政局不断探索政府采购监管的有效手段和机制,建立了由人大、纪检监察、审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监管体系,坚持将政府采购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并贯穿于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公证、质疑、验收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全过程,真正实行了“阳光采购”。
  
  此外,张家口还以构建考核体系为保障,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该市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监督考评办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对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综合考评,使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高效。从2007年开始,张家口市又把对县(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列入对其财政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赋予了较高的权重,极大地提升了县(区)政府采购规范化操作水平。
  
  “在全面加强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同时,重点规范县(区)采购行为,在全市实行市、县、乡联动的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县、乡不设集中采购机构的规范采购问题,提高了采购效率,实现了规模效益。”陈广维以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为例,说明通过实施市、县联动模式,仅此一项就新增采购规模3200万元,节约资金430多万元。
  
  尝试绩效评价 加强支农物资采购
  
  尝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机制是张家口市财政局创新管理手段的重要内容。陈广维介绍说,2010年3月,张家口市环保局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项目和市法院多媒体法庭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情况,是张家口市财政局首开绩效评价的3个项目。按照工作程序,绩效评价小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调档案等形式,根据既定办法进行考核并出具了考评报告,责成项目部门逐一整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现了由单纯注重规模的静态监管向质量、规范和效率相统一的动态监管的转变。
  
  作为农业大市,张家口市不断创新理念,准确把握“市情实际”,让每一分支农资金发挥效益。近年来,该市加大了对支农物资的政府采购力度,将原来由县(区)实施的京津风沙源饲料饲草机械、山区饮水项目、扶贫周转羊、全市百万头奶牛计划项目、苗木、农用物资、森林防火设备等项目工程改由市级统一采购,既发挥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又有效防止了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张家口市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陈广维表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过程中,张家口市财政局注重强化宣传培训,优化采购环境,近年来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采购网和全省财政局域网刊登文章及信息3500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各类宣传调研文章40多篇,累计举办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班139期,成功举办了“一线人员话采购”主题演讲活动和“政府采购档案展评”活动。这些宣传工作有力推动了张家口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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