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简报制度
作者:见习记者 鲁欣 发布于:2011-10-24 09:48: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政采预算管理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简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刘仁民认为,政府采购预算是项目采购的基础和依据,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近年来,山东全省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问题依然不少,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不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批复后不及时组织实施,采购结果公布后不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此次出台《制度》就是为了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制度》的规定,今后每月15日前,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将编制《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简报》,印发给省直部门及相关二级预算单位,通报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节支率、委托代理机构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等。刘仁民表示,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可以使各省直部门相互监督,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从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据了解,《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简报》共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情况、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情况、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效益情况、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效率情况以及省级预算单位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情况等。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简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刘仁民认为,政府采购预算是项目采购的基础和依据,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近年来,山东全省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问题依然不少,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不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批复后不及时组织实施,采购结果公布后不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此次出台《制度》就是为了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制度》的规定,今后每月15日前,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将编制《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简报》,印发给省直部门及相关二级预算单位,通报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节支率、委托代理机构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等。刘仁民表示,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情况可以使各省直部门相互监督,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从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据了解,《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执行简报》共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情况、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情况、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效益情况、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效率情况以及省级预算单位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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