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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系统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10-10 08:54:05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省财政厅、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分别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单位”。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紧密结合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预算资金追加审核审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拟定听证等制度,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修订完善了《云南省财政厅机关工作规则》、《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云南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共确定关键岗位22个,明确重点监督的环节57个,梳理财政廉政风险形式109种,提出监督防范措施145条,并分别作出责任承诺,由省监察厅统一向社会公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将各处室工作职责细化到每一个科和每一个岗位,要求必须设定三个以上重点岗位,明确职责要求、办事程序和审批权限,制定监督措施,通过集体会审后颁发执行。同时,设立了云南省财政厅电子政务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将42项财政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公示,并对会计从业资格审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等18项实行集中办理。
  
  二、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源头治理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编制的公开、民主和透明。成立了省财政厅预算编审委员会,对预算编制和项目资金安排实行集体决策和票决,邀请省人大、省纪委、省审计厅和相关部门财务负责人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实施省级部门预算内部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印发了《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公正的实施意见》,编写政府预算公众读本,以漫画和讲故事的手法向公众解读2010年政府预算,得到社会各界和财政部的高度评价。二是加强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全面跟踪财政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核、支付、清算及核算的操作流程。省级已分6批将121个部门及其所属787个基层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省16个州市本级和121个县(市、区)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全省共有1.6万个预算单位发放公务卡50.9万张,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实施面和公务员持卡率均已达到77%。三是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力度,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省级网上申报、审批、申报专家和审核采购合同,创新了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四是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对省级112个部门1786个基层单位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了清理。五是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共有3335家企业、7059个社团完成自查,并有序开展了重点检查,目前已进入处理和整改阶段。六是全面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建立了检查情况公示通报制度。
  
  三、查找财政资金管理薄弱环节,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认真总结吸取孟连“7 19”事件涉及财政干部违法违纪窝案串案的深刻教训,及时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驻厅纪检组牵头,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课题组,采取自查、重点排查和课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27个方面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项分析研究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风险隐患,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对重大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和扩大内需资金的安排使用,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抗灾救灾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扶贫开发、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每年都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内部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研究解决,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
  
  四、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于2002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2010年正式印发了《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办法建设,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组织,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同时,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廉政谈话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类廉政谈话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组织实施程序,2010年,共分3次对157名在职处级干部进行了年度廉政谈话;对31名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40多名干部进行了信访和提醒谈话,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建立了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挂钩联系制度,大力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率先在全国成立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规范内部治理、规范职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加强文化建设的“两规范、三加强”主题实践活动,受到了中央领导和财政部的高度关注,省注协行业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据云南省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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