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地陆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作者:余桂华 发布于:2011-09-28 13:25:35 来源:新法制报
9月26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在今年4月出台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我省各地已经在陆续向低收入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年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9月21日,南昌市正式启动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发放今年3-5月的价格补贴,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标准最高为每月17.85元每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标准最高为每月25.5元每人。早在7月份,新余市就成为我省建立联动机制后,首个给辖区内部分低收入居民发放物价补贴的设区市,城市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5.7元、农村对象每人每月补贴9.8元。此后,我省赣州、吉安等大部分设区市均向辖区的低收入群体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记者了解到,目前多个尚未发放补贴的设区市也正在制订方案,年底将全部发放到位,九江、抚州两市将在10月前下发价格临时补贴。
按照规定,城市每人每月补贴不足10元的,按10元发放;农村每人每月补贴不足5元的,按5元发放。省发改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各地实际操作的情况来看,各地的补贴标准都高于这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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