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重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将听证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9-19 09:14:54 来源:海南特区报
重大项目资金怎么安排?钱该怎么花?记者近日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为了增加财政预算编制的公开透明度,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提高财政预算安排的公众参与程度,三亚日前出台《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社会听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今后部分重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进行社会听证,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和纳税人代表组成的听证委员会共同讨论决策。
据了解,可进行社会听证的项目包括六大类:对三亚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城乡统筹的民生项目以及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经费安排申请比上年增长较多的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进行听证的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预算数额不易确定的项目;在预算资金安排上存在争议及其他需要提请听证的项目。用于防灾救灾的紧急事项追加支出,不进行听证。
《办法》规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组成听证委员会。听证委员会成员不固定,根据具体项目内容不同临时确定。纳税人代表必须在2名以上,从公开招聘确定的纳税人代表库中随机抽取。需要专家、学者参加的,从三亚的人才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项目经过听证后,二分之一以上听证成员不同意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经过听证同意安排资金的项目,按参加听证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议定的最低金额安排预算资金。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由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经听证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安排。
据了解,可进行社会听证的项目包括六大类:对三亚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城乡统筹的民生项目以及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经费安排申请比上年增长较多的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进行听证的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预算数额不易确定的项目;在预算资金安排上存在争议及其他需要提请听证的项目。用于防灾救灾的紧急事项追加支出,不进行听证。
《办法》规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组成听证委员会。听证委员会成员不固定,根据具体项目内容不同临时确定。纳税人代表必须在2名以上,从公开招聘确定的纳税人代表库中随机抽取。需要专家、学者参加的,从三亚的人才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项目经过听证后,二分之一以上听证成员不同意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经过听证同意安排资金的项目,按参加听证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议定的最低金额安排预算资金。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由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经听证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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