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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政策措施确定

作者:财文 发布于:2011-09-16 13:35: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辽宁省财政厅召开2012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动员会议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关于编制2012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辽财预〔2011〕677号)文件精神,9月9日,辽宁省财政厅召开了2012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动员会议。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聂少林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辽宁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主任赵志刚主持,辽宁省省直各部门财务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简要总结2011年辽宁省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时对2012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部署。
  
  聂少林说,辽宁省财政厅和省直各部门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等措施,圆满完成了2011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聂少林在部署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政策和工作措施时表示,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要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编实收入预算;三要强化基础数据审核,细化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四要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五要开展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六要规范采购预算编制审核程序,编实政府采购预算;七要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强化偿债意识。
  
  聂少林还对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提出七点意见:一是强化制度约束,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二是数据真实、内容详尽,确保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三是加强项目审核论证、细化项目支出编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强化结余和结转资金管理,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五是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六是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七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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