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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绿色建筑人均用地面积不超49平米

作者:马力 汤阳 发布于:2011-09-13 14:03:41 来源:新京报
         2015年,北京10%的新建建筑将是节地、节能的绿色建筑。“绿色建筑”还对控制人均用地设置了上限指标,人均用地面积最多不多于49平方米。昨日,北京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地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今后政府项目均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据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计划新建绿色建筑3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绿色建筑比例将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0%以上,各区县均应完成一定数量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到2020年,北京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比重将达到或接近世界城市水平。

  冯可梁表示,今后凡政府投资的新建、改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都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重要功能性园区也应建成绿色低碳园区,园区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电梯电灯都将配有感应系统

  市规划委委员叶大华称,该标准主要针对新、改、扩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类建筑,将按不同标准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

  “小区的路面都能渗水,楼道、居室中有自然光、有自动检测二氧化碳含量的新风系统,电梯、电灯都配有感应系统,只在有需要时才运行……这样的建筑就是绿色建筑,经检查符合标准将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志。”叶大华说。

  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5%

  为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标准还提出控制人均用地的上限指标。居住用地面积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4项用地面积。北京依据实际人口居住现状,居住区人口按平均每户2.8人计算,据此规定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低层不多于49平方米,多层不多于32平方米,7层至9层的中高层不多于27平方米,大于或等于10层的高层不多于17平方米。

  室内环境方面,每套住宅至少要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如果一套住宅有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5%。

  据叶大华介绍,北京正在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志的评审,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志也将开始申报。绿色建筑必须满足所有“控制项”要求,还要符合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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