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作者:付政浩 通讯员 陈湘军 韩建华 发布于:2011-09-09 09:36: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完善规章 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对于政府采购这项诞生十余年的新生事物而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并据此依法采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赵文海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时,谈得最多的、最引以为豪的就是河北省建立健全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十一五”期间,围绕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河北省财政厅陆续出台了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公告、评审专家管理和监督考核、拨款程序等政府采购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河北省各市、县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些专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可以说,河北全省基本形成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以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为基本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分门别类 针对性完善制度建设
针对部分预算单位少报、漏报、迟报、错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北采购办”)加强了对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规范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行为,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总结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针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进口货物时出现的问题,为提高采购效率,河北采购办对省级采购人采购进口货物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针对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不够明晰准确,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情况,河北采购办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较好地维护了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财政投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中“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问题的发生,河北采购办强化了对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促使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公开实施,在保证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供应商投诉文本和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2007年,河北采购办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样本”,有效提高了投诉处理效率,规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投诉行为……
赵文海除了对河北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制度规章建设方面的努力表示肯定之外,还特别对以张家口市为代表的地市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给予赞扬。“张家口市等地市注重抓好采购方式审核程序,在严格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法,促进了供应商之间的平等竞争。这些做法值得在河北全省学习推广。”显然,在赵文海看来,河北省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能够初步形成,固然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河北采购办,但河北省各市、县的努力也非常重要。正是在河北采购办的带领下,全省政府采购系统才最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基本建立
“十一五”期间,河北采购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在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细化和明确。制定了《关于优先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创新办法,引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系数”,通过公式计算确定优惠幅度,保障了优先采购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各类优先采购政策实施顺序问题。
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河北采购办还制定了《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系数适用和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系数的适用范围和特殊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建立完善信息统计系统
“十一五”期间,河北采购办建立了省市县统一的涵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全过程的电子化系统并进行了推广运用。这项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肯定。赵文海特别提出,邯郸、唐山和张家口等三个地市在电子化政府采购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外,河北省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中增加了采购单位的基础信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据赵文海介绍,河北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已经连续三年得到了财政部的通报表扬。
对于政府采购这项诞生十余年的新生事物而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并据此依法采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赵文海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时,谈得最多的、最引以为豪的就是河北省建立健全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十一五”期间,围绕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河北省财政厅陆续出台了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公告、评审专家管理和监督考核、拨款程序等政府采购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河北省各市、县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些专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可以说,河北全省基本形成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以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为基本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分门别类 针对性完善制度建设
针对部分预算单位少报、漏报、迟报、错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河北采购办”)加强了对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规范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行为,制定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总结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针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进口货物时出现的问题,为提高采购效率,河北采购办对省级采购人采购进口货物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针对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不够明晰准确,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情况,河北采购办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较好地维护了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财政投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中“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问题的发生,河北采购办强化了对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促使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公开实施,在保证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供应商投诉文本和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2007年,河北采购办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样本”,有效提高了投诉处理效率,规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投诉行为……
赵文海除了对河北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制度规章建设方面的努力表示肯定之外,还特别对以张家口市为代表的地市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给予赞扬。“张家口市等地市注重抓好采购方式审核程序,在严格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法,促进了供应商之间的平等竞争。这些做法值得在河北全省学习推广。”显然,在赵文海看来,河北省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能够初步形成,固然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河北采购办,但河北省各市、县的努力也非常重要。正是在河北采购办的带领下,全省政府采购系统才最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基本建立
“十一五”期间,河北采购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在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细化和明确。制定了《关于优先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创新办法,引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系数”,通过公式计算确定优惠幅度,保障了优先采购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各类优先采购政策实施顺序问题。
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河北采购办还制定了《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系数适用和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系数的适用范围和特殊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建立完善信息统计系统
“十一五”期间,河北采购办建立了省市县统一的涵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全过程的电子化系统并进行了推广运用。这项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肯定。赵文海特别提出,邯郸、唐山和张家口等三个地市在电子化政府采购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外,河北省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中增加了采购单位的基础信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据赵文海介绍,河北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已经连续三年得到了财政部的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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