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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灾后重建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8-25 14:12:13 来源:四川日报
  记者8月24日从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按期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日前下发,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要求,确保在9月30日前按期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
  
  《通知》指出,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已进入夺取全面胜利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按期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排查项目建设进度,对尚未完工项目逐一核实。排查梳理包括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数和投资,已完工项目数和投资,难以按期完工的项目、原因及预计完工时间等情况,于8月31日前送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省政府。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未完工项目建设,准确掌握未完工项目基本情况,深入分析查找具体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要逐个研究推进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凡是经过努力可以按期完成的项目,要千方百计,攻坚克难,组织力量奋战40天,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各地、各部门要提出具体的目标进度,落实好项目实施条件,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努力争取早日完工。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组织实施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督促检查,对未完工项目要按时间节点督促落实进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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