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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采购中心连出三招促规范

作者:付政浩 发布于:2011-08-24 09:00: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规范操作是践行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长期以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沈阳采购中心”)在规范操作政府采购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都备受采购人和供应商赞赏。今年8月初,沈阳采购中心先后就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规范采购项目前期论证流程、完善政府采购文件模板等三项工作推出得力措施,以规范该中心的工作,确保代理的项目采购结果公平公正,并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其成效也日益凸显,政府采购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也被沈阳采购中心提上了工作日程。在过去两年所做的信息保护工作基础上,今年,为进一步做好中心信息安全工作,沈阳采购中心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自定级工作,并已将定级情况报公安机关备案。
  
  沈阳采购中心认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信息安全保障基础性工作的核心。通过对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特别是对政府采购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分等级、按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监督,可以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从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此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自定级工作由沈阳采购中心综合信息处负责实施,根据中心业务数据和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以及实际安全需求,将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的业务信息安全等级定为三级,将Web系统的业务信息安全等级定为二级。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近期,沈阳采购中心还将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工作,以切实提高中心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规范采购项目前期论证流程
  
  长期以来,沈阳采购中心在代理具体采购项目时,坚决贯彻前期技术参数论证、采购立项、公开招标、标前答疑、专家评审、预中标公示和中标公示这一流程。尤其是在前期技术参数论证环节,沈阳采购中心认为将此环节的工作做扎实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采购项目中技术指标的倾向性。沈阳采购中心于2009年底开始对专业性强、预算金额大的项目组织前期论证会,征询潜在供应商的意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实行项目前期论证的效果十分明显。通过面对面地与供应商就技术参数的规范性、倾向性、是否存在进口产品技术参数(采购进口产品除外)等问题进行交流,有效减少了质疑投诉,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如今,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沈阳采购中心综合信息处根据开展前期技术参数论证以来的实际情况,积极总结相关工作经验,经讨论研究,最终制定了“项目前期论证流程与规范”,并调整了“项目前期论证主持人讲话稿”、“项目前期论证公告”、“项目前期论证签到簿”、“项目前期论证意见书”等文件范本。综合信息处所做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前期论证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文件范本,对确保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顺利开展有着积极影响。此外,沈阳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综合信息处将继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使处内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完善采购文件模板
  
  在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从某种程度上说,采购文件的规范与否将直接决定采购结果。沈阳采购中心一直以来就十分注重规范采购文件,并在此方面投入了大量心血。近期,沈阳采购中心采购处根据沈财采〔2010〕1339号文件“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沈阳采购中心的项目采购实际情况,于近日对沈阳市政府采购文件模板进行了调整。
  
  沈阳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涉及采购文件的结构及相关格式等内容,调整后采购文件的结构更加合理,重要条款更加突出,格式更加规范,将有效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及效率,并有助于今后更加顺利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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