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180所农村敬老院年底前完工
作者:王波 发布于:2011-08-22 10:31:50 来源:黔中早报
昨日(8月18日),贵州省民政厅发布消息称,贵州省民政厅已于近日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及“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今年新建的180所农村敬老院将在年底前完工。
《通知》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新建、改扩建750所农村敬老院,此外,全省各地要按照农村敬老院覆盖本辖区所有乡镇、集中供养率达到40%、床位利用率达到80%的指标制定本地 “十二五”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今年新建的180所农村敬老院项目主体工程要在年底前完工,并尽早投入使用,解决农村“五保”老人、残疾人及其他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通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落实适当的工作经费,保障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建立敬老院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按每张床位省级不低于1万元、市(州、地)级不低于5000元、县级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筹集敬老院建设资金。
在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敬老院投入的同时,加大福彩公益金的投入力度,市(州、地)、县两级每年要将50%以上的本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农村敬老院建设。
《通知》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新建、改扩建750所农村敬老院,此外,全省各地要按照农村敬老院覆盖本辖区所有乡镇、集中供养率达到40%、床位利用率达到80%的指标制定本地 “十二五”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今年新建的180所农村敬老院项目主体工程要在年底前完工,并尽早投入使用,解决农村“五保”老人、残疾人及其他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通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落实适当的工作经费,保障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建立敬老院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按每张床位省级不低于1万元、市(州、地)级不低于5000元、县级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筹集敬老院建设资金。
在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敬老院投入的同时,加大福彩公益金的投入力度,市(州、地)、县两级每年要将50%以上的本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农村敬老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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