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手把手教学
主要领导亲自上阵 详解代理机构行为规范
手把手教学 保证培训质量
在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流的过程中,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西采购办”)了解到,一些代理机构刚成立不久,对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不甚了解,好不容易接到一项代理业务,却常因无法独立完成项目而无疾而终。久而久之,采购人也不愿意再委托这些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了。
江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此问题早有考虑,借召开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机会,江西采购办以会代训,统一对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增强其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7月27日至28日,江西采购办主任曹银发亲自上阵,采取手把手教学的方式,向代理机构受训人员逐条解读了2011年下发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江西省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及《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4份文件。曹银发笑称这种教授方式为“保姆式”教学。
在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出(发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质疑答复等一系列招标采购环节中,代理机构须注意的事项和容易出错的问题以及代理机构业务代理行为规范是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
无计划函或批复不可接受委托
在解读《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时,曹银发始终强调并提醒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时,不能为了业绩、利益与采购人盲目签订协议,一定要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或批复,核准采购人委托的事项与批复或计划函的内容是否一致,再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
曹银发表示,采购人持有批复或计划函便表明该项目已经由财政部门审批。在采购活动的资金支付环节,采购人也必须持有批复或计划函,否则财政部门就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资金支付。这其中造成的损失只能由代理机构“买单”。
应逐字逐句看标书
代理机构在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后,便进入标书编制环节。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曹银发说:“看标书不能像看小说、看报纸,应认真地逐字逐句地看。”
曹银发表示,对于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代理机构不能有半点马虎,不仅要科学、严谨地编制招标文件,充分体现项目的需求,还应组织相关专家对该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把关,看招标文件是否明确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实质性要求,是否具有排他性和倾向性条款。这样做可减少日后供应商质疑投诉的几率,降低代理机构的风险因素。
从严把握代理机构执业条件
曹银发在谈到《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时,对江西省内的代理机构开展业务的条件进行了重点解析。
他说,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必须是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企业法人,并且在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时,必须使用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企业法人名称和企业法人印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处企业法人指的是总公司,代理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应注意,以免日后出错。
除此之外,曹银发还对代理机构依法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等具体内容逐一作了详解。
上一篇:公务员津补贴审批权或上交
下一篇:天津将推新型看病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