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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CPI同比上涨6.5% 创37个月新高

作者:统计 发布于:2011-08-09 10:45:19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011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5%。其中,城市上涨6.2%,农村上涨7.1%;食品价格上涨14.8%,非食品价格上涨2.9%;消费品价格上涨7.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7%。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5%,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1.2%,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4%。
  
  一、各类商品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4.8%,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4.38个百分点。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2.4%,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4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3.6%,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2.0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56.7%,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46个百分点);蛋价格上涨19.7%,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5.0%,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4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7.6%,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9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4.9%,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9个百分点。
  
  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烟草价格上涨0.3%,酒类价格上涨6.8%。
  
  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2.2%。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5%,鞋价格上涨0.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6%,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1.7%。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6%。其中,西药价格下降0.4%,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13.7%,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0.5%。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0%,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14.8%,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4.6%,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2.5%,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上涨2.4%;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3.2%。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5%。其中,教育价格上涨1.6%,文娱费价格上涨1.7%,旅游价格上涨3.8%,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6.6%。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5.9%。其中,水、电、燃料价格上涨4.4%,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5.5%,住房租金价(1744.90,3.20,0.18%)格上涨4.0%。
  
  据测算,在7月份6.5%的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3.3个百分点,今年新涨价因素约为3.2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7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2%,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4.1%,影响环比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0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蛋和水产品价格继续上涨,环比涨幅分别为4.7%、0.8%和1.2%,共同影响环比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9个百分点,但上述三类食品价格环比涨幅分别比6月份缩小1.6、3.4和0.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7.7%,环比涨幅比6月份缩小3.7个百分点);鲜果价格继续下降,环比降幅为10.2%,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0个百分点。
  
  7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涨幅为0.1%。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涨幅为0.6%,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暑期旅游价格上涨4.6%的影响所致。此外,烟酒、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等分别上涨0.2%、0.2%、0.3%和0.1%,衣着类价格下降0.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持平。
  

2011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7月 1-7月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5 6.5 5.5
其中:城市 0.5 6.2 5.4
      农村 0.5 7.1 6.1
其中:食品 1.2 14.8 12.2
      非食品 0.1 2.9 2.7
其中:消费品 0.5 7.6 6.2
      服务项目 0.4 3.7 4.0
分类别
  食品 1.2 14.8 12.2
  烟酒及用品 0.2 2.8 2.3
  衣着 -0.6 2.2 1.2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0.2 2.7 2.1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0.3 3.6 3.2
  交通和通信 0.0 0.9 0.4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0.6 0.5 0.6
  居住 0.1 5.9 6.2
  
  附注:
  
  1、统计范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2、数据收集:居民消费价格原始数据采用“定人、定点、定时”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
  
  3、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4、从2011年1月起,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这是自2001年计算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例行基期更换,首轮基期为2000年,每五年更换一次,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
  
  5、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自2011年1月起,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例行调整。采用新权数计算的7月份CPI同比涨幅为6.451%,环比涨幅为0.463%;采用旧权数测算的7月份CPI同比涨幅为6.629%,环比涨幅为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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