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专员办完善约束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工作
作者:甘肃专员办 发布于:2011-08-09 10:22:28 来源:财政部网
近年来,甘肃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通过“完善一个制衡机制,强化二项行为约束,发挥三种力量作用,健全四项内控制度”,积极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狠抓队伍建设,财政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一个制衡机制,实现监督渠道多元化
甘肃专员办按照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承担的权力事项,以权力分解和监督制衡为主线,以党组(专员)会议的集体领导为核心,以一线初审、专业复审和集体终审的三级联审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财务后勤制衡制度、五项考评制度、业务工作程序化等为支撑,构建了集党内、群众、程序监督于一体的专员办权力制衡监控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履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健康运转。
二、强化二项行为约束,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1.强化办党组决策行为约束。制定并严格执行《甘肃专员办党组议事规则》及配套制度,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凡全办有关队伍建设,财政监督和内部政务行政管理等事项,均由专员办党组(专员)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向全办职工公开。凡涉及干部职工利益和全办的重要工作,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律实行公开公示,征求意见。
2.强化处室执法行为约束。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党组、机关纪委、各处室负责人分级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的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了办党组、机关纪委对全办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廉政建设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干部的廉政建设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其他干部对个人的廉政行为承担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机关纪委加强责任落实考核,每年考核通报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完成情况。二是完善各项工作操作规程。先后制定监督检查、审核审批操作规程23项、内部管理制度40多项。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业务工作从执行立项、制定方案、学习培训、组织实施、进点通知、工作周报、复核审理、处理处罚到资料归档等运行规程,积极提升财政监督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建立三级联审制度。所有业务事项建立一线初审、处务会议复审和专员会议终审的三级联审制度,实现了检查、审理、处理“三分离”,有效规避了财政监督风险。
三、发挥三种力量作用,实现监督主体全参与
1.发挥独立内审制衡作用。一是组建综合检查室,做为专职内审机构,结合办机关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建立制衡约束的机构人员基础。二是全办重大审核审批和专项检查的处理等关键工作,按照《甘肃专员办内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工作流程,由综合检查室独自进行复核审理,出具《复审意见书》,确保审核检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三是坚持财务审计控制制度。建立了严密的采购组询价、监督组审核、机关党委和综合检查室复审的内控监督制度,加强了大额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四是建立外聘用人管理机制。由综合检查室牵头组织,面向会计师事务所、金融监管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等单位,通过单位推荐、闭卷考试、组织考察等环节,确定外出检查审核工作拟聘任人选,规范了外聘用人程序和管理。
2.发挥纪委纪检监察作用。一是纪委书记列席党组会议,履行决策监督职责。二是督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履行督察职责。三是专项检查重大案件处理移送制度,制约查处重大违纪案件的依法行政,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四是重大内部管理事项纪委全程参与,履行过程监督职责。五是公开纪检监察电话,履行信访监督职责。对专项检查(审核)工作通知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布纪检举报电话,邀请被查单位在检查组检查(审核)期间,对检查(审核)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3.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制订《甘肃专员办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和业务事项公开。首先是外部公开。在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该办的工作职责、办事指南、业务流程、联系方式、纪检举报电话、工作动态等,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管单位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其次是内部公开。专员办的政务、业务、财务和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律通过办公平台、大会通报、会议纪要、公示栏等征求意见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全办职工监督。
四、健全四项内控制度,实现监督方式全面化
1.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表格化。全面贯彻《财政部工作运行规程》要求,规范财政监督工作流程,将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成册,设计《业务审批单》、《后勤审批单》等,促进各项工作按流程运转,将财政监督工作细化到制度、程序和表格。
2.深化廉政监督员制度。制定《甘肃专员办廉政监督员办法》,从全办及监管联系单位选聘了16名廉政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甘肃专员办职工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日常审核审批工作中遵守廉政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反映权力运行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使全办廉政工作深入到了监督检查一线和财政监督工作运行的各个方面,更好地从源头上防治了腐败。
3.落实廉政保障四项制度。一是签订专项检查(调查)廉政责任状制度。各专项检查、调查组进点前,组长与机关纪委签订《专项检查(调查)廉政责任状》。二是廉政建设反馈意见书制度。被查单位对检查组廉政表现情况签署书面意见,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寄送甘肃专员办机关纪委或加封后由检查组长带回交机关纪委。三是填制《廉政建设责任卡》制度。每项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成员填制《廉政建设责任卡》上报机关纪委。四是交回礼金、礼品登记制度。对有关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等因各种原因无法退回的,回单位后10日内填写《交回礼金、礼品登记表》连同交回的礼金、礼品等一并交机关纪委,统一登记、返还相关单位。
4.完善考评激励制度。制发五项考评办法,内容涵盖信息调研、检查审核、档案管理和党建、廉政建设等专员办工作的所有方面,设计了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通过考评激励,强化了各项工作的控制管理,促进了目标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深入完善。
通过完善约束机制,狠抓制度执行力,甘肃专员办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刚性化的制度执行理念,履职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办上下逐渐形成了自觉遵守规则制度、自觉执行内控要求、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的良好执行力文化。通过从制度上、程序上、操作上对财政监督权力和内部管理权力实施有效控制监督,财政监督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业务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执法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执法影响得到进一步扩大,机关内部管理绩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检查项目平均实施时间从前年的36天下降到24天,所有日常审核审批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检查单位同比增加612户、增长153.38%,较好地保障了中央财税政策在甘肃的落实,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完善一个制衡机制,实现监督渠道多元化
甘肃专员办按照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承担的权力事项,以权力分解和监督制衡为主线,以党组(专员)会议的集体领导为核心,以一线初审、专业复审和集体终审的三级联审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财务后勤制衡制度、五项考评制度、业务工作程序化等为支撑,构建了集党内、群众、程序监督于一体的专员办权力制衡监控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履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健康运转。
二、强化二项行为约束,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1.强化办党组决策行为约束。制定并严格执行《甘肃专员办党组议事规则》及配套制度,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凡全办有关队伍建设,财政监督和内部政务行政管理等事项,均由专员办党组(专员)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向全办职工公开。凡涉及干部职工利益和全办的重要工作,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律实行公开公示,征求意见。
2.强化处室执法行为约束。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党组、机关纪委、各处室负责人分级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的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了办党组、机关纪委对全办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廉政建设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干部的廉政建设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其他干部对个人的廉政行为承担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机关纪委加强责任落实考核,每年考核通报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完成情况。二是完善各项工作操作规程。先后制定监督检查、审核审批操作规程23项、内部管理制度40多项。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业务工作从执行立项、制定方案、学习培训、组织实施、进点通知、工作周报、复核审理、处理处罚到资料归档等运行规程,积极提升财政监督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建立三级联审制度。所有业务事项建立一线初审、处务会议复审和专员会议终审的三级联审制度,实现了检查、审理、处理“三分离”,有效规避了财政监督风险。
三、发挥三种力量作用,实现监督主体全参与
1.发挥独立内审制衡作用。一是组建综合检查室,做为专职内审机构,结合办机关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建立制衡约束的机构人员基础。二是全办重大审核审批和专项检查的处理等关键工作,按照《甘肃专员办内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工作流程,由综合检查室独自进行复核审理,出具《复审意见书》,确保审核检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三是坚持财务审计控制制度。建立了严密的采购组询价、监督组审核、机关党委和综合检查室复审的内控监督制度,加强了大额资金支出的控制管理。四是建立外聘用人管理机制。由综合检查室牵头组织,面向会计师事务所、金融监管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等单位,通过单位推荐、闭卷考试、组织考察等环节,确定外出检查审核工作拟聘任人选,规范了外聘用人程序和管理。
2.发挥纪委纪检监察作用。一是纪委书记列席党组会议,履行决策监督职责。二是督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履行督察职责。三是专项检查重大案件处理移送制度,制约查处重大违纪案件的依法行政,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四是重大内部管理事项纪委全程参与,履行过程监督职责。五是公开纪检监察电话,履行信访监督职责。对专项检查(审核)工作通知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布纪检举报电话,邀请被查单位在检查组检查(审核)期间,对检查(审核)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3.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制订《甘肃专员办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和业务事项公开。首先是外部公开。在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该办的工作职责、办事指南、业务流程、联系方式、纪检举报电话、工作动态等,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管单位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其次是内部公开。专员办的政务、业务、财务和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律通过办公平台、大会通报、会议纪要、公示栏等征求意见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全办职工监督。
四、健全四项内控制度,实现监督方式全面化
1.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表格化。全面贯彻《财政部工作运行规程》要求,规范财政监督工作流程,将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成册,设计《业务审批单》、《后勤审批单》等,促进各项工作按流程运转,将财政监督工作细化到制度、程序和表格。
2.深化廉政监督员制度。制定《甘肃专员办廉政监督员办法》,从全办及监管联系单位选聘了16名廉政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甘肃专员办职工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日常审核审批工作中遵守廉政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反映权力运行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使全办廉政工作深入到了监督检查一线和财政监督工作运行的各个方面,更好地从源头上防治了腐败。
3.落实廉政保障四项制度。一是签订专项检查(调查)廉政责任状制度。各专项检查、调查组进点前,组长与机关纪委签订《专项检查(调查)廉政责任状》。二是廉政建设反馈意见书制度。被查单位对检查组廉政表现情况签署书面意见,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寄送甘肃专员办机关纪委或加封后由检查组长带回交机关纪委。三是填制《廉政建设责任卡》制度。每项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成员填制《廉政建设责任卡》上报机关纪委。四是交回礼金、礼品登记制度。对有关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等因各种原因无法退回的,回单位后10日内填写《交回礼金、礼品登记表》连同交回的礼金、礼品等一并交机关纪委,统一登记、返还相关单位。
4.完善考评激励制度。制发五项考评办法,内容涵盖信息调研、检查审核、档案管理和党建、廉政建设等专员办工作的所有方面,设计了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通过考评激励,强化了各项工作的控制管理,促进了目标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深入完善。
通过完善约束机制,狠抓制度执行力,甘肃专员办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刚性化的制度执行理念,履职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办上下逐渐形成了自觉遵守规则制度、自觉执行内控要求、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的良好执行力文化。通过从制度上、程序上、操作上对财政监督权力和内部管理权力实施有效控制监督,财政监督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业务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执法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执法影响得到进一步扩大,机关内部管理绩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检查项目平均实施时间从前年的36天下降到24天,所有日常审核审批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检查单位同比增加612户、增长153.38%,较好地保障了中央财税政策在甘肃的落实,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