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强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管
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摄影/王少玲
本报讯 (记者 王少玲) 7月26日,由江西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中国四大名镇之一、被誉为“陶瓷之都”的景德镇市隆重召开。江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梦胜,江西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向明等出席大会并讲话。会议由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以下简称“江西采购办”)主任曹银发主持。来自江西全省11个地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江西全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近160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梦胜在讲话中回顾了“十一五”时期江西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目前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亟须解决和完善的问题。他指出,“十一五”期间,江西省政府采购模进一步扩大,从2005年的52.97亿元上升至2010年的130亿元,采购规模年均增长率超过10%,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4.66亿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李梦胜表示,下一步,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积极落实“管采分离”,加大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社会代理机构的人员培训,着力推进社会代理机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操作的行为规范管理。
此外,江西采购办副主任欧阳青波还传达了5月份在西安召开的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此次会议为期3天,在江西省财政厅相关领导讲话后,还将进行参会代表分组讨论议程。各地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社会代理机构分成两个小组,就会议内容、自身发展情况展开讨论。
同时,江西省财政厅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在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结束后两天,江西采购办将针对《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江西省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对江西全省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相关知识和业务培训。江西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展开培训,正是对李梦胜要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强化代理机构行为规范管理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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