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强化政府采购全程监管机制
晋城 事前分类控制 事中环环规范 事后严格监督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晋城全市政府采购额达252837.6万元,采购合同额为228757.5万元,节约资金24080.1万元,综合节支率为9.5%。其中,市本级政府采购额达137113.2万元,采购合同额为126253.6万元,节约资金10859.6万元,综合节支率为7.9%……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山西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数据。
晋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晋城市采购办”)负责人认为,成绩的取得与晋城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一直以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提升政府采购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分不开。
事前:采购预算分类控制
“采购前,我们将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实行监管,分类控制。”晋城市采购办首先完善了采购计划申报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在采购计划确定前填制“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书”,由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分管局长对照年初预算审核通过,确保采购计划有预算资金安排。今年以来,该市除了严格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须与财政年度预算同时进行外,还要求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计划中的采购项目必须在一个月之内编制报送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编制采购预算时,更加注重预算的科学性,对没有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不予采购,更不得拨付资金;采购项目不得超过预算定额,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付款。
工程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晋城市采购办建立了工程项目预算事前投资评审制度,借助专业投资评审机构对采购人报送的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进行论证,并将其作为采购计划立项的重要依据。
“对于通用设备采购,我们通过制定购置标准进行控制。”比如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办公电脑购置标准、办公用房装潢装修等,通过制定标准进行控制,既方便了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又可以有效减小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遏制攀比和奢侈采购之风,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降低采购成本。
事中:环环相扣抓规范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活动涉及标书制作、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签订合同等程序,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对采购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使每个环节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是规范采购行为的一项切实可行的举措。”晋城市采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个阶段,晋城市将以统一文件格式、实行标准化作业、推行专家问责制、加强供应商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工作。
为此,晋城市采购办统一了采购文件的格式,确定了公开招标的步骤和程序,明确了采购项目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的分工、衔接与配合办法,并对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技术规格设计原则、付款方式、进度情况和应遵守的国家标准等。“通过明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监管部门、供应商等责任和义务的标准化作业,可以形成政府采购相关各方相互牵制的工作局面;通过明确各个关键采购环节的分工,可以有效防范采购风险。”晋城市采购办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晋城市还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监管。推行专家问责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要求每位专家签订“权利义务和保密协议”;出台《晋城市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对评审专家的职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以此规范评审专家行为。同时,还制定了不同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准入标准,防止人为抬高门槛的现象发生;根据协议供货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建立了《协议供货商管理办法》,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坚决淘汰年末排名最后的两家供应商。
事后:加强合同履约监控
合同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的末端环节,也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晋城市也加强了采购活动结束后对采购合同签订、执行的管理。“采购活动结束后,有关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给相关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并敦促供需双方在一个月内签订采购合同。”晋城市采购办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晋城市将出台相关制度或办法,确保供应商按时履约,同时加强资金支付环节的管理与货物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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