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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介代理业务须接受现场监控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07-22 10:37: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7月12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贵州采购处”)获悉,社会代理机构必须开通政府采购招标现场监控系统,与贵州采购处相关财政专线联网后,才能代理贵州省本级政府采购业务。截至目前,贵州全省已有23家社会代理机构开通了招标现场监控系统。
  
  据贵州采购处工作人员蒲秀坤介绍,早在2008年,贵州省财政厅就下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招投标现场监督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08〕10号),要求所有社会代理机构必须安装相应的监控设施,并经贵州采购处验收合格后方能代理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同时要求贵州采购处对政府采购招标现场实行远程监控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2009年7月,贵州省正式开始实行开评标现场远程监控。开评标前,招标代理机构会明确告知投标人、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活动将在政府采购招标现场远程监控下进行,该系统会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所录制的音像资料将作为日后监管部门调查处理采购活动相关问题的证据。此举很好地遏制了以往那种在评标现场发表倾向性、诱导性言论的现象。
  
  “招标现场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了远程开评标的‘现场直播’,既对开评标活动起到了较强的威慑和监督作用,确保开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也解决了以往工作人员往返两地、耗时费力的问题,更排除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因素。近两年来贵州省政府采购活动中质疑、投诉案例大幅减少,就是对其最好的证明。”蒲秀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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