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三项制度把关“三公”支出
作者:罗道胜 发布于:2011-07-18 10:30: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江西省宁都县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公务外出学习考察、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三项制度,把牢了“三公”支出“总闸门”。
据了解,该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三项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外出考察学习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凡外出学习考察无论组团或个人一律需层级审批,行前一律预定时间、人员、路线、内容和经费;严格落实“四定”公务接待原则,即招标定地点、价格定标准、用餐定时限、陪同定人员,明确各类公务消费在行政事业经费支出总额中的比例,严格实行一月一报告,一季度一提醒,每年一通报,对各单位超出即扣,超出即罚;以“五个严禁”严格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公车违规使用、严禁公车违规占用、严禁酒后驾驶公车,并细化了21种具体违规情形。
同时,该县将公务接待、公车费用及其他涉及三公消费的支出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使“三公”支出更透明、更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为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该县财政、审计部门在各类专项检查中把招待费的列支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今年以来,该县组织明查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3次,通报批评单位和个人5人(次),退回2批不符合要求的外出学习考察申请。
据了解,该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三项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外出考察学习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凡外出学习考察无论组团或个人一律需层级审批,行前一律预定时间、人员、路线、内容和经费;严格落实“四定”公务接待原则,即招标定地点、价格定标准、用餐定时限、陪同定人员,明确各类公务消费在行政事业经费支出总额中的比例,严格实行一月一报告,一季度一提醒,每年一通报,对各单位超出即扣,超出即罚;以“五个严禁”严格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公车违规使用、严禁公车违规占用、严禁酒后驾驶公车,并细化了21种具体违规情形。
同时,该县将公务接待、公车费用及其他涉及三公消费的支出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使“三公”支出更透明、更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为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该县财政、审计部门在各类专项检查中把招待费的列支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今年以来,该县组织明查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3次,通报批评单位和个人5人(次),退回2批不符合要求的外出学习考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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