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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端消防装备采购三大亮点

作者:付政浩 通讯员 隋艺玮 发布于:2011-07-18 10:09: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次辽宁省消防部队特种装备的采购项目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无疑是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创造性地在同一采购项目中采用了三种不同的采购方式进行实际操作的创新型做法,但在回顾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活动的整个流程时,人们会慢慢发现,采购中心在规范操作的整个采购过程中,还表现出了另外三个令人瞩目的亮点,而这三个亮点看似平凡无奇,但却是采购中心成功进行创新操作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预案提示采购人削减预算。采购中心从接到该采购任务就认真研究了其特点。“考虑到这是一项具有重要民生意义的采购大项目,所有参与此次采购的工作人员比以往都多加了几分慎重。” 采购中心副主任周继东介绍说,采购中心除了对类似采购项目进行考察调研之外,还按照规定聘请了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最终采购中心将这两方面得到的信息进行汇总,提交给采购人一份采购处置预案。而在这份预案当中,采购中心科学合理地估算了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并据此建议采购人将原本的3.3亿元预算金额降低至3.22亿元,从一开始就帮助采购人实现了800万元的资金节约。
  
  严格履约验收。采购中心认为本次采购将关系到辽宁全省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所采购的消防设备不仅事关全省福祉,而且一部分还是非常高科技的进口产品,因而我们必须提前做好足够的功课来预备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周继东充分考虑了招标环节、装备进口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和采购人进行深入交流,双方决定严格按照辽宁省相关文件进行履约验收。“尤其是那些进口产品,我们把验收的标准都已经非常具体地写入了招标文件中,一切都要按照规定来严格执行,决不能漏掉任何一个验收考察环节。”
  
  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虑到大连储油罐和沈阳皇朝万鑫酒店两次大型火灾造成的重大损失,采购中心认为这次采购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政府采购,更是一次体现政府采购关注民生的重要机会。因而,采购中心不仅按照规定积极发布采购信息,让外界了解该采购项目,同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现场监督,更好地凸显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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