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新疆兵团指挥部后勤部采购办工作剪影
作者:韩冰 通讯员 周俭东 发布于:2011-07-12 11:00: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内控机制 外抓供应商管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指挥部后勤部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成立于2003年,现有主任1名、助理员2名。
为适应新疆多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需要,采购办认真贯彻落实武警总部关于深化物资采购制度改革的一系列要求,坚持对内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对外抓好供应商管理,规范程序,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措施,保证了物资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成立之初 加强机构建设
8年前,面对工作人员无编制、经费无预算、实际操作缺乏遵循标准等一系列难题,兵团指挥部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用锐意改革的劲头解决矛盾,及时成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2003年9月10日,采购办应运而生,同时,各支队也成立了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逐步建立起“统一计划、统一管理,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分工明确、有效监督”的采购运行体系。经费保障方面,兵团指挥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经费作为采购办和采购小组的专门业务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方面,指挥部先后为采购办和采购小组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并优先保障采购业务用车。
制度先行 培训紧跟
近几年,武警总部先后出台了多部物资采购规章制度。采购办根据这些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了《兵团指挥部机关物资采购实施办法》、《兵团指挥部机关物资采购资金集中支付办法》、《兵团指挥部机关物资定点采购操作规程》等11项配套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对采购原则、采购范围、采购程序、审批权限和采购监督作了明确规范,初步建立起由上至下的采购管理格局。
2011年3月,采购办结合武警总部新的采购管理规定,及时研究制定了《兵团指挥部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编制了采购目录,进一步完善了物资采购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符合部队实际的两级物资采购制度体系。
同时,采购办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采购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工程,采取“向上送学、向外取经、向内考评”等形式,加大采购人才培养力度。每年组织两级采购人员开展落实制度、规范程序、创新手段、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理论研究、系统运用、信息更新、服务保障和安全保密等10个方面的绩效考评。通过建立绩效考评制度,调动各级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几年来,采购办先后有7名官兵被评为“优秀机关干部”,14人荣立三等功,4名人员晋升团职岗位,2人通过中级采购师认证考核。采购办先后在《人民武警报》、《武警后勤》、《军需物资油料》等报刊发表采购理论文章40余篇。
布网建库 分类管理供应商
采购办通过互联网征集、市场考察筛选、事业部门推荐等多种渠道,获取供应商联系方式和信息,并将其作为供应商库的入选对象。及时指导供应商填写“武警部队物资供应商注册申请表”、提供有关资质和产品信息,适时做好供应商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确保物资采购目录中所列物资全纳入、全覆盖。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对注册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真实性进行咨询甄别,同时组织纪检、审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商业信誉、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提高入选供应商质量。
实践中,采购办依据供应商在历次采购活动中的表现,把供应商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升降级,建立末位淘汰机制,将考评结果排名靠后或长期不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清理出库,先后筛选清退了信誉度不高、售后服务能力不强的供应商30余家,提高了供应商队伍的整体质量。
目前,该部供应商库已有办公家具、电器、网络监控和医疗设备等80类300余家供应商入库,涵盖了市场80%的产品。采购办根据经营范围和物资属性,对入库供应商实行分类管理,即“专项采购供应商重点管,通用采购供应商合力管,定点采购供应商全程管”。
为满足军事保密需求,采购办对一些经营通讯、电子等涉密信息产品的供应商实行专库管理,每年签订涉密产品安全保证书,并根据其经营项目、规模、资质、信誉及服务情况,定期走访驻地工商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保密部门,了解其经营状况和遵章守法情况,将有违规经营、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及时清理出库,确保了专项采购供应商信誉良好,采购物资安全可靠。
通用物资采购具有数量多、金额大、周期短等特点,是部队物资集中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确保采购程序规范,采购办坚持“以采代管”原则,采购办公室、监督部门和需求部门全程参与采购活动,各司其职,实行五位一体联管机制。
此外,为把定点采购活动纳入有效管控范围,采购办每两年与供应商签订一次《物资定点采购协议》,指导供应商使用POS机。部队采购一般实行公务卡结算,对每次采购活动资金结算情况及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部队采购和财务部门,并定期回访采购活动运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定点采购活动始终在协议规范下有序运行。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指挥部后勤部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成立于2003年,现有主任1名、助理员2名。
为适应新疆多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需要,采购办认真贯彻落实武警总部关于深化物资采购制度改革的一系列要求,坚持对内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对外抓好供应商管理,规范程序,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措施,保证了物资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成立之初 加强机构建设
8年前,面对工作人员无编制、经费无预算、实际操作缺乏遵循标准等一系列难题,兵团指挥部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用锐意改革的劲头解决矛盾,及时成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2003年9月10日,采购办应运而生,同时,各支队也成立了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逐步建立起“统一计划、统一管理,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分工明确、有效监督”的采购运行体系。经费保障方面,兵团指挥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经费作为采购办和采购小组的专门业务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方面,指挥部先后为采购办和采购小组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并优先保障采购业务用车。
制度先行 培训紧跟
近几年,武警总部先后出台了多部物资采购规章制度。采购办根据这些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了《兵团指挥部机关物资采购实施办法》、《兵团指挥部机关物资采购资金集中支付办法》、《兵团指挥部机关物资定点采购操作规程》等11项配套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对采购原则、采购范围、采购程序、审批权限和采购监督作了明确规范,初步建立起由上至下的采购管理格局。
2011年3月,采购办结合武警总部新的采购管理规定,及时研究制定了《兵团指挥部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编制了采购目录,进一步完善了物资采购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符合部队实际的两级物资采购制度体系。
同时,采购办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采购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工程,采取“向上送学、向外取经、向内考评”等形式,加大采购人才培养力度。每年组织两级采购人员开展落实制度、规范程序、创新手段、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理论研究、系统运用、信息更新、服务保障和安全保密等10个方面的绩效考评。通过建立绩效考评制度,调动各级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几年来,采购办先后有7名官兵被评为“优秀机关干部”,14人荣立三等功,4名人员晋升团职岗位,2人通过中级采购师认证考核。采购办先后在《人民武警报》、《武警后勤》、《军需物资油料》等报刊发表采购理论文章40余篇。
布网建库 分类管理供应商
采购办通过互联网征集、市场考察筛选、事业部门推荐等多种渠道,获取供应商联系方式和信息,并将其作为供应商库的入选对象。及时指导供应商填写“武警部队物资供应商注册申请表”、提供有关资质和产品信息,适时做好供应商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确保物资采购目录中所列物资全纳入、全覆盖。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对注册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真实性进行咨询甄别,同时组织纪检、审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商业信誉、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提高入选供应商质量。
实践中,采购办依据供应商在历次采购活动中的表现,把供应商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升降级,建立末位淘汰机制,将考评结果排名靠后或长期不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清理出库,先后筛选清退了信誉度不高、售后服务能力不强的供应商30余家,提高了供应商队伍的整体质量。
目前,该部供应商库已有办公家具、电器、网络监控和医疗设备等80类300余家供应商入库,涵盖了市场80%的产品。采购办根据经营范围和物资属性,对入库供应商实行分类管理,即“专项采购供应商重点管,通用采购供应商合力管,定点采购供应商全程管”。
为满足军事保密需求,采购办对一些经营通讯、电子等涉密信息产品的供应商实行专库管理,每年签订涉密产品安全保证书,并根据其经营项目、规模、资质、信誉及服务情况,定期走访驻地工商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保密部门,了解其经营状况和遵章守法情况,将有违规经营、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及时清理出库,确保了专项采购供应商信誉良好,采购物资安全可靠。
通用物资采购具有数量多、金额大、周期短等特点,是部队物资集中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确保采购程序规范,采购办坚持“以采代管”原则,采购办公室、监督部门和需求部门全程参与采购活动,各司其职,实行五位一体联管机制。
此外,为把定点采购活动纳入有效管控范围,采购办每两年与供应商签订一次《物资定点采购协议》,指导供应商使用POS机。部队采购一般实行公务卡结算,对每次采购活动资金结算情况及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部队采购和财务部门,并定期回访采购活动运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定点采购活动始终在协议规范下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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