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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采助建新农保信息系统

作者:付政浩 发布于:2011-07-12 10:21: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数万农民将顺利享受养老保险福利

福建省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现场。

福建省人社厅钟维平厅长在龙海市农保中心调研指导。

  近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完成了一个预算金额为739.54万元的新农保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采购。
  
  据了解,本次采购的新农保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对于福建省的新农保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此次采购的新农保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将确保福建省省级新农保数据系统、应用系统的建设顺利搭建,是福建全省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内容。该系统集成项目能够以信息化手段支撑新农保的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工作,逐步实现面向农村居民的各项社会保险事务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新农保系统与城镇社会保险系统的有效对接。因此,新农保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无疑是决定福建省数万农民能否顺利享受养老保险福利的关键环节。
  
  广采建议完善招标文件
  
  据负责本项目的陈颖介绍,采购中心主任宋如祥要求一定要对本次采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认真考虑,坚决杜绝因为采购流程不细致而影响全省农民生活问题的现象出现。“一定要把这个采购项目做成让采购人满意、让全省农民受益的精品采购项目”,宋如祥的要求让所有参与本次采购的工作人员都为之一振。
  
  本次采购的所有流程都做到了精细化执行。首先采购中心详细研究了采购人报送的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认真听取了采购人的意见,并多次与采购人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探讨,力争对该系统集成项目的所有技术指标都做到了然于胸。
  
  在认真搜集资料并听取多方建议的基础上,采购中心做出了一份信息全面、厚达60余页纸的招标文件。按照福建省对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采购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必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上预公告3个工作日,以便使潜在投标人或相关专家在网上提交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建议;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的采购项目还必须由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随后采购中心按规定发布了预公告,并随机抽选出两位系统集成方面的专家会同采购中心、采购人代表以及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对招标文件和网上的修改建议进行了全面评审,采纳合理建议的同时,重点针对评分方法、技术服务规范等细则进一步讨论,充分保障了招标文件的公平、完善,为本次新农保信息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从正式发布招标公告到项目完成后的“零质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细化技术部分 强化竞争
  
  据采购中心介绍,本次评标运用综合评分法针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三方面进行打分,商务部分(PB)、 技术部分(PT)、 价格部分(PF)的满分分值分别为: 15分、40分、45分。此外节能、环保、减排等产品还可享受额外加分。
  
  其中,价格和技术部分无疑是投标供应商竞争的关键,因而采购中心将技术部分的评分再细分。在40分的总分值当中,总体设计和系统集成方案的满分得分为7分;供应商所投设备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的满足情况满分得分为29分;系统软件的满分得分为4分,且三部分当中又细分为15个环节进行分别评分。另外商务部分的15分也划分为诸如项目培训等6个评分环节。最终,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以及额外加分等各个环节的分数相加,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经过以上全部环节的充分竞争,福州某科技公司以723.28万元的价格成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中心的细致工作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赢得了采购人的充分认可,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的质量和结果都非常满意。
  
  “能够通过我们的本职工作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奉献绵薄之力,我们备感光荣”,采购中心主任宋如祥总结本次采购任务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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