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县级医院改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作者:周志山 肖建军 发布于:2011-07-07 09:00:10 来源:健康报
近日,河北省政府出台的《河北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该省将根据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特点,围绕实行财政投入公益制、绩效考核制等制度,大力推行县级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方案》提出,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每个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县(市)级医院进行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行财政投入公益制。县(市、区)政府要将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政府投入政策,保证县级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方案》要求,实行绩效考核制。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绩效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双挂钩”。对长期在县级医院工作的优秀临床人才、城市三级医院纵向流动到县级医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时同等条件予以优先,在绩效工资总额内设立专项津贴补贴,给予重点激励。
《方案》明确,实行上下级医院协作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协作机制,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开展执业活动;运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调整、财政投入以及合理限定二、三级医院的住院天数等综合措施,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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