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敖汉旗:工程全部纳入政采
图为内蒙古敖汉旗某采购项目开标现场。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委旗政府一直把政府采购作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源头防腐的重要抓手、实现阳光政务的有效载体加以推进,并通过纪律保障、制度规范、完善机制等有效措施,使政府采购成为全旗公共资源管理规范化、操作公开化的新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纪律保障,推动“凡购必采”。把财政性投资各个项目一并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势必会削弱部门权益,在工作之初可能存在一定的阻力。针对这一问题,敖汉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在建立政府采购中心之初就提出了“凡购必采”的要求。为真正让部门“交权”,该旗主要采取两项措施实施源头控制:一是政府拨款控制。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如果实施部门不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政府不予拨付。二是纪律控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发改委、采购中心等部门联合编写政府采购目录,依照“凡购必采”的原则,将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等诸多领域投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公开采购平台,覆盖交通、城建、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教育、卫生等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凡属目录所列事项,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阳光操作,确保公开透明。在项目采购中,敖汉旗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采购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在采购程序上,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相关政府采购网站、《赤峰日报》等多家媒体上发布,做到公开透明。同时还加大监督力度,每次招标采购,从资格预审、抽取评审专家到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组织验收等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有关部门都会现场监督。在硬件建设上,评标室和开标会议室都安装了电子监控,在开标现场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建立独立评标室、专用报价箱,确保评委独立评标,防止违规行为发生。在评标专家确定上实行评委保密制度,在开标当天随机抽取、确定评委,抽取的评委人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不与投标人见面,并实行电脑抽签决定唱标或谈判顺序。建立和完善了采购资金公开系统,全旗各项采购都可以通过这个系统进行查询。因为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中标与未中标的供应商对敖汉旗政府采购工作都很满意。如2007年某公司1000T/日选厂设备采购, 4批设备涉及30个品种,采购额达3100万元,来自全国各地30多家厂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其中,辽宁省某振动机械公司曾两次参加谈判,虽未成交,却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谈判结果,并对敖汉旗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竞争平台表示赞许。
改革创新,完善评标机制。政府采购中的评标环节一直是决定采购进程公平、公正的关键所在。敖汉旗有关部门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评标机制,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如工程类采购因其资金量大、公共资源占有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焦点,他们先后探索出了合理低价评标法、经评委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目前实行的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等工程类评标方法。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即提前确定合理工程造价(即最高上限中标价),严把资格预审关确定合格投标人,评审投标文件,确定合格抽签人,抽签决定中标人。这一做法有效杜绝了人为干扰,投标人只要符合资格要求,均有机会。
制度规范,确保廉洁采购。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是一项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要想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杜绝暗箱操作的腐败行为,必须有一整套的刚性制度加以制约,防止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的发生。敖汉旗坚持以制度管人管钱,先后出台了《敖汉旗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采购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管理规定》、《敖汉旗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敖汉旗本级政府采购集中目录、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10余项规章制度,基本涵盖了采购的各个环节,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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