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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层部分财政专项支出预算须公开

作者:赖文忠 赖清玉 发布于:2011-06-24 09:22:11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出台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明确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有关事项。公开范围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公开内容包括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和形式、分配结果等。

  福建省财政厅还制定了《省级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明确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等51项专项资金纳入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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