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100辆公务自行车免费发放

作者:李丽 通讯员 李玉焕 发布于:2011-06-17 09:27:08 来源:生活日报

  100辆公务自行车免费发放 山东省直单位首批试点正式启动

  100辆公务自行车免费发放到部分省直单位,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14日上午,省直机关公务自行车试点正式启动,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正式发布《山东省省直公务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在全国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省直机关首次进行的有益探索。

  14日9:00,几十辆崭新的公务自行车停放在省政府综合楼前,公务自行车车筐前的标牌上写有“低碳出行、绿色办公”字样,每辆自行车上都贴有编号牌。上午9:40,随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等领导同志把一辆辆公务自行车发放到部分省直单位公务员代表手中,省直单位首批公务自行车试点正式启动。

  为规范省直单位公务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制定了《山东省省直公务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省直公务自行车归省直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各单位,作为工作人员近距离外出活动的交通工具,禁止公车私用。

  “3公里范围内外出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人表示,试点公务自行车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公务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但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并非强制,毕竟要考虑办公效率。

  《暂行办法》还规定,单位要制定公务自行车使用细则,确定专门位置存放,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公务自行车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务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试点首日前来领取公务自行车的单位包括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团省委、省粮食局等10个单位代表,每个单位领取3到6辆自行车。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