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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教育

作者:刘跃华 发布于:2011-06-01 17:45: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5月20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前往湖南省展览馆,参观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政法委、湖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预防腐败局承办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湖南巡展》展览。通过参观学习,参观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教育。

  大家纷纷表示,采购中心是履行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职责的法定机构,坚持“三公”、诚实信用和依法依规依程序采购是每一位政采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和职责,必须始终把反渎职侵权犯罪作为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一项根本性、经常性的任务,作为构建和谐政府采购氛围、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始终不渝地坚持在政务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依法忠诚履职,剔除“不拿违法当违法,不把犯罪当犯罪”的糊涂思想。作为采购中心的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警醒:好心办坏事、越权办事、不收红包办事也能构成渎职犯罪,执法不严、疏忽大意、变通执法、野蛮执法、放纵违法、超底线为单位谋福利、瞒报事故、或拿“司空见惯”作依据等都可能成为渎职侵权犯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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