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鹤壁政法专款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启动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5-13 10:43:58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

  近日,鹤壁市政法专款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法专项政府采购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预算金额大。采购预算共计5181.8万元,其中包括2009年公安及检察院部门结余资金904.8万元,2010年检法司部门业务装备资金1684万元,2010年公安部门业务装备资金2593万元。二是涉及单位多。此次政法专项采购覆盖面广,涉及到市级及各县区所有公检法司部门,共21家单位。三是时间要求紧。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09年公安及检察院部门结余资金采购任务于2011年5月底之前必须完成,2010年检法司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采购任务分别在6月底和7月底之前完成。

  为做好政法专款业务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市招标采购中心克服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等困难,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推进。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参加局行政政法科组织召开的工作碰头会,就项目的采购方式、项目要求的报送、审核环节及各项采购任务的完成时限等做出了统一规定,并及时与政法科、政府采购办沟通、衔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二是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设备类别,将采购项目划分开来,要求项目负责人对分包项目一包到底,跟踪服务,即负责沟通技术参数、验证技术参数(通过网上查询、向供应商咨询等方式验证设备是否停产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及合同履行情况等。三是严格把关,规范程序。为了避免采购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采购中心严把审核关,如:要求单位报送的技术参数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任务或技术参数出现变更需经政法科备案后方可实施;招标文件初稿必须经过单位盖章确认;开标时政法科和单位代表必须到场等。四是注重细节,人性化服务。在规范程序的同时,本着从实际出发,为采购单位着想的原则,想法设法减轻采购单位负担,如:路途相对较远的县区单位盖章确认后的招标文件初稿可先发传真,开标时再提供原件;同一单位不同项目负责人的开标项目尽量集中在同一时间开标等等,方便了采购人,提高了采购效率。

  目前,2009年检察院部门结余资金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始,预计5月上旬结束,其他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将陆续展开。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