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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级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不怕“繁琐”

作者:见习记者 付政浩 发布于:2011-05-11 10:47: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协议供货,对任何一家集中采购机构而言都不是什么工作特色。不过,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来说,即使是在这种普通的采购方法中,他们依然能够做出特色,做出效益,做出成绩,做出典型,做得让国内同行心生敬意。采购中心在协议供货方面的秘诀是什么?答案就是不怕“繁琐”。

  一直以来,协议供货都因为其供货周期长、履约不规范而让很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苦恼。然而,采购中心又如何能够在“繁琐”的表象下做到效益与采购满意度兼顾呢?

  周期缩短为三个月

  “我们的协议供货周期只有三个月,这是解决很多问题的关键。”采购中心主任辛培堂开门见山地点出了采购中心在协议供货方面的与众不同之处。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很多地区的协议供货周期基本上都是一年。和通常一年的周期相比,采购中心每三个月就举行一次协议供货,是不是太“繁琐”了呢?

  “不!这样做反而更符合实际需要,也更能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利益。和一年的协议供货周期相比,三个月的周期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弹性需求。虽然我们明确要求协议供货商必须在产品价格下调或者产品升级换代后给予采购人更加优惠的待遇,但事实上,考虑到供货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他们很难完全做到这一点。而监督工作也很难有效地开展起来,毕竟一年的周期实在太长,很多产品的更新换代和价格浮动都很频繁。”辛培堂认为,三个月的周期更符合市场规律并能有效地保护采购人的利益。同时,如果产品成本一路走高,那么缩短协议供货周期也可以切实保护供货商的积极性。

  “虽然举行协议供货的次数由以前的一年一次变成了如今的一年四次,但各方反应都非常满意,我们收到的履约反馈情况也非常好。从这个层面上讲,‘繁琐’是协议供货更好的选择。”辛培堂笑着说。

  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

  在采购中心完成的所有协议供货项目中,辛培堂强调最多的就是节能、环保产品的首采和强制采购措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于通过采购来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在当下进行协议供货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必须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甚至有些项目必须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为了让采购人从心底接受这一要求,辛培堂和同事们经常借助各种机会、场合宣传节能、环保的重要性。“每年我们都会为河北省省直机关各单位采购负责人举办省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授课过程中,我们强调最多的仍然是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的重要意义。”据辛培堂介绍,经过采购中心持之以恒的宣传和沟通,目前采购中心所服务的采购人基本上都很认同节能、环保产品的强制和优先采购措施。

  尽心尽力的宣传最终也收到了成效,河北省省直机关各单位目前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基本上已经形成规模,采购人对节能、环保产品的态度由最初的不理解转变为如今的积极回应。对此,辛培堂充分体会到了十足的成就感。“虽然我们在协议供货方面所做的工作可能比一些同行多得多,但我们却甚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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