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布近年来最大一起串标案 2名涉案人员被公诉
作者:裘立华 发布于:2011-05-06 09:00:26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5日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对郑定忠、庄权民两人提起公诉。此案是浙江省公安厅公布的2010年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工程标的合计达3.5亿元,是温州市近年来最大一起串通投标案。
郑定忠现年49岁,温州某实业有限公司股东。2007年2月26日,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迁建工程土建1标段在网上公开招标。郑定忠获悉后,先后与此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即被告人庄权民以及苏某、刘某、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商量串通投标,并承诺事成给予好处费。
之后,郑定忠分别跟入围此工程的几家建筑工程公司确定投标报价范围,联系串标。庄权民等人按照郑定忠确定的投标报价,制作各自挂靠公司的标书参与投标。对自行决定投标报价的公司,郑定忠也通过各种途径取得其报价,而后进行围标。因此郑定忠实际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参与投标的11家公司中的9家公司的投标报价。
同年6月14日,附一医工程1标段开标后,参与串标的一家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1余亿元的报价中标。但因这家公司拒绝将工程承包给郑定忠,郑定忠遂向这家公司索要300万元人民币的补偿,并分给参与串通投标的同伙及其他人员。其中,庄权民分得95万元人民币,其他人分别分得40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
此外,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迁建工程土建3标段也于同期公开招标,郑定忠同样与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最后以人民币2.4余亿元的报价中标。事后,郑定忠分给参与串标的鲁某、黄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好处费80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
据了解,郑定忠曾于2005年11月15日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案发后,公安机关已从参与串标并分得好处费的其他投标人处追回部分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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