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西财政厅印发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1-04-26 10:04: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工作要求,以加强制度完善为重点,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监督管理为核心,全面夯实基础工作和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GPA谈判应对研究工作,不断创新改革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新举措,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这是日前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的。根据《通知》,2011年山西省政府采购有关部门将工作重点落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强化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做好应对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研究工作等七个方面。

  “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完善本省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以下简称“山西省采购处”)琚良太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透露了今年山西省完善该省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的“落脚点”。他表示,山西省采购处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适合该省具体情况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另外,从规范供应商维权程序入手,制定该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根据《通知》,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仍是今年山西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山西省采购处将依据政府采购管理需要和该省集中采购机构能力,不断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合理制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在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基础上,加强对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的追踪问效,初步建立集中采购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同时,积极将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并开展专项调查,促进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有工作计划,更要狠抓落实。”琚良太表示。《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山西省采购处获悉,近期正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2010年度采购代理工作进行考核,《通知》也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工作要点。2010年,山西省采购处组织专人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据悉,今年的考核在去年的基础上,重点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及社会代理机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巩固考评效果,督促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