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贵州三次政府采购培训:对象细分 形式多样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04-25 11:29: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当前,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认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监管只是履行了自身最基本的职能,而增加培训频率、提高培训质量、提升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最终为广大采购当事人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政府采购市场才是贵州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的目标。据统计,2010年,贵州省共举办3次总计约200余人次参与的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强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规范了采购程序、奠定了依法采购的基础。

  针对不同群体分别培训

  2010年,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分别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班”和“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班”3期培训班。透过培训班的名称不难发现,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专门针对监管部门、代理机构和省级预算单位等不同群体量身定制开设培训班。

  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坦言,明确培训目标,方能有的放矢,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培训内容,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能够合力将政府采购这份“阳光事业”做大做强,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政府采购大市场。据了解,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率也是2011年贵州省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内容。

  代理机构考核覆盖全省

  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认为,培训不是目的,要敢于向培训要效果。为此,培训过后,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决定对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

  据了解,2011年1月11日,贵州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贵州省2009~201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州、地财政局考核小组在3月底前,完成对全省76家代理机构的检查,并将考核情况以书面材料报送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据了解,贵州省财政厅将在4月底前完成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并在“贵州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据悉,考核结果直接与代理资格挂钩,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良、中的,继续享有代理资格,否则暂停其代理资格。

  《通知》也明确要求,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代理业务。整改结束后,代理机构应将整改结果报贵州省财政厅并提出重新考核申请,省财政厅组织考核小组对提出申请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其代理资格。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希望通过此次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彻底肃清政采代理机构市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