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出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1-04-25 10:49:38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今年的补贴将向商品粮主产区、农机化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并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推动黑龙江省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今年国家给黑龙江省的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亿元。
记者从黑龙江省农委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了解到,2011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将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及省森工系统。将重点推进水稻机械化、玉米收获机械化和机械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生产机械化的发展。补贴机具种类包括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及设施农业设备等10大类70个品目。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黑龙江省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为确保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今年黑龙江省针对农机化作业发展弱项确定了补贴重点。即玉米主产区重点补贴玉米联合收获机;水稻主产区重点补贴水稻插秧机和水稻联合收获机;大豆主产区补贴范围为9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配套深松整地机、精密播种机、联合收获机等。
今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县属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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